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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补助经费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来源: 日期:2021-01-08 字号:[] 人工智能朗读:

  一、为什么要编制《深圳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补助经费管理办法》?

  1.进一步满足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事业发展的实际要求。我市现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7项、省级28项、市级24项,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3人、省级16人、市级30人。《暂行办法》明确了对各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和代表性传承人的补助经费和标准,规定了经费申报流程和开支范围,对调动项目保护单位和传承人积极参与非遗保护利用传承、规范补助资金使用与管理发挥了积极作用,推动了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广泛传播和有序传承。《暂行办法》实行近5年,我局认为《暂行办法》的内容大体上符合实际工作需要,计划修订后正式实施。

  2、《暂行办法》中关于部门职责的表述与我市新规定不一致。2018年,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预算管理改革强化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深办发〔2018〕32号),明确各行业主管部门牵头制定具有行业领域特性的专用标准。2015年《暂行办法》是由财政部门会同我局联合制定的,“部门职责”中的表述与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的新规定不符。因此,《暂行办法》到期后,必须进行修订,将管理办法制定、资金申报与审核、监督检查与绩效评价等内容的职责分工需要按新规定调整为由市、区文化行政部门负责。

  3、进一步优化审批程序、提高补助资金拨付效率的必然要求。《暂行办法》中规定,经费申请需由各区文化行政部门、财政部门审核汇总后,报市文化行政部门组织专家评审后,由市财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拨付补助经费。考虑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补助经费为定向(面向国家级、省级、市级代表性项目和代表性传承人)、定量(补助标准明确),为简化经费申请和审核流程,提高资金拨付效率,便于各保护单位和传承人开展非遗保护和传承活动,经与财政部门初步沟通后,将程序优化为:经费申请经各区文化行政部门审核汇总后,市级文化行政部门组织专家评审通过后,报市财政部门按程序转移支付。

  二、制订《深圳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补助经费管理办法》的依据是什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财政部、文化部《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管理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省有关规定,结合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实际情况,制订了《深圳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补助经费管理办法》。

  三、《深圳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补助经费管理办法》中补助经费的来源是什么?

  补助经费来源为市财政拨款,列入市文化行政部门年度部门预算。

  四、《深圳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补助经费管理办法》中补助经费的申请主体有哪些?

  本《管理办法》中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补助经费的补助范围为我市市级及市级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和代表性传承人。申请主体包括市级及市级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和代表性传承人。

  五、本《管理办法》的具体内容有哪些?

  《管理办法》共六章十八条,包括总则、有关职责、补助经费的开支范围、补助经费的申报流程和管理、补助经费的监管与绩效评价、附则等内容。

  1.第一章“总则”明确了补助经费的依据、来源和标准。包括补助经费由市级财政预算安排,列入市文化行政部门年度部门预算,补助经费标准为国家级代表性项目补助6万元/项/年,省级代表性项目补助4万元/项/年,市级代表性项目补助3万元/项/年;代表性传承人补助1万元/人/年。代表性项目级别提升,于次年按照其最高级别标准补助。

  2.第二章“有关职责”明确了市、区文化行政部门及经费申请单位、个人的职责、责任。市级文化行政部门负责制定经费管理办法、编制补助经费年度预算,组织补助经费项目实施、监督管理,开展绩效评价等工作;区级文化行政部门负责具体组织本区经费申报、审核和划拨工作,负责本区项目的实施、监督管理和绩效自评工作,配合市级文化行政部门开展相应工作;经费申请单位、个人对申报项目及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可行性负责,按规定实施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工作,接受和配合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

  3.第三章“补助经费的开支范围”规定了补助经费的类别和开支范围。补助经费分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补助经费和代表性传承人补助经费,并按照用途分别明确了支出范围,明确规定补助经费不得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发放单位人员工资或福利、接待、餐饮、差旅、房租、车辆使用等支出。

  4.第四章“补助经费的申报流程和管理”明确了补助经费的申报程序、管理使用原则等。各区文化行政部门对保护单位和代表性传承人申报材料审核汇总后,由市文化行政部门组织专家评审通过后,报市财政部门按程序转移支付。

  5.第五章“补助经费的监管与绩效评价”明确经费使用的监督检查。明确补助经费支付严格执行有关规定,确保专款专用。明确市文化部门每年组织绩效检查,检查结果将作为下一年度补助经费安排的重要依据。

  6.第六章“附则”。考虑到《管理办法》的相关措施和内容有可能因改革而变,因此规定《管理办法》有效期限为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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