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深圳市司法局财务审计和专项审计工作》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按照我局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进一步发挥内部审计加强监督、完善治理的作用,拟于近期开展2022年度财务审计和专项审计工作,包括市局机关、市法援处、市法治促进服务中心、深圳监狱、市局第一、第二强制隔离戒毒所及监所企业,深圳公证处、前海公证处、先行公证处的年度审计,局机关、局直属单位工程项目类专项审计等。
(三)服务内容
1.对市司法局机关及其直属单位年度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企业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
2.对市司法局机关及其直属单位有关专项经费开支进行审计;
3.对市司法局机关及其直属单位有关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四)审计服务要求
1.投标单位应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重点围绕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建设,组织开展审计工作。审计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四严禁”、“八不准”工作纪律,发表审计意见和出具审计报告。
2.投标单位应对被审计单位财务收支、经济活动、实现目标的行为全面检查,确保审计质量,发挥审计在规范管理、完善内控、防范风险和提质增效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实施独立、客观监督并作出评价和建议,对审计数据的真实性负责,并严格履行保密义务。投标单位在审计过程中针对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向市局直属机关纪委反馈,并与被审计单位沟通提出下一步整改措施,促进完善治理。
3.签订服务合同并支付款项。年度审计工作由市局统一安排,行政单位审计由市局与中标的会计师事务所签订服务合同并支付款项,监所企业和公证处分别与中标会计师事务所签订合同并各自支付款项。
4.我局有权力使用中标会计师事务所中的任一家开展审计工作。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
2.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3.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中标通知书发出前的查询结果为准。
5.本项目不允许将工作内容拆开投标或者分包、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有替代方案。
(六)评标方法
本次投标采用综合评标法进行评审,评委打分定标,评委对每个通过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且报价不超过预算控制金额的投标供应商进行打分,得分最高的投标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
采购人将于投标截止后10个工作日内,召开评标会议选定3家会计师事务所作为我局开展2022-2023年度财务审计服务,中标结果将在深圳市司法局官网进行公示。
(七)投标及开标时间、地点
1.投标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23年9月13日
2.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3年9月19日
3.投标截止时间后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4.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景田路72号天平大厦1605办公室
(八)投标文件份数
投标文件一式五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四份。(请密封在同一文件袋中)
(九)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深圳市司法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路72号天平大厦1605办公室
采购联系人:林小姐
联系电话:82019847
深圳市司法局
2023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