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申请律师执业变更:
(一)申请市内转所,在转出所执业已满六个月的;
(二)申请跨市转所的;
(三)设立新所的;
(四)原律师事务所解散或被注销的;
(五)工作变动、身份信息变化的;
(六)其他确需变更的情形。
主办单位:深圳市司法局 联系方式:0755-82018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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