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者助手 我的收藏   收藏
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深圳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000754174XT/2019-00081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司法局 成文日期: 2019-02-20
名称: 深圳市司法局“摄影摄像及‘双微’运营”服务自行采购公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19-02-20
主题词:
【打印】 【字体:    

深圳市司法局“摄影摄像及‘双微’运营”服务自行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19-02-20  浏览次数:-

  一、项目背景

  为进一步提高我局政务新媒体运营质量,做好我局政务影像摄录为今后留存珍贵历史资料,根据有关规定,拟通过自行采购的形式,将部分工作外包给有相关经验的公司协助完成。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公司参与投标。

  二、项目名称

  深圳市司法局“摄影摄像及‘双微’运营”服务自行采购公告

  三、项目类型

  服务类

  四、项目周期

  自2019年3月1日起至2020年2月29日止,服务届满后我局将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再决定是否续约。

  五、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六、项目形式

  提供两名专业技术人员,派驻我局进行驻场服务

  七、工作目标

  (一)派驻一名新媒体编辑协助我局编辑运营政务新媒体“深圳司法”微信公众号;

  (二)派驻一名摄影摄像技术人员协助我局做好政务摄影摄像及归档工作,提供图片遴选、精修、音频、视频剪辑合成、包装等相应技术处理;

  (三)协助我局新闻办开展日常工作。

  八、投标公司资格要求

  (一)投标公司必须先行注册为深圳地区的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对深圳市司法行政系统日常工作有深入了解,对我局日常外宣工作有一定服务经验;

  (三)在本项目采购期间,曾因不良行为被主管部门或政府采购禁止投标或暂停承接项目的投标申请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九、招标相关事宜

  (一)投标时间

  投标公司可在2019年2月20日10:00至2019年2月26日18:00期间进行投标报名响应,逾期报名者,我局将不予受理。

  (二)投标方式

  请将报价方案纸质文件(一式两份)密封后加盖公章,提交至天平大厦1617办公室。

  (三)报价要求

  本项目服务费采用一价包干制,应包括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企业的利润。由投标公司根据本公告内容自行进行测算投标报价;一经中标,投标报价总价作为中标方与采购单位签订的合同金额,合同期限内不做调整。

  (四)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详细计算方式如下:

  

序号

评分因素

分值

评分标准

  一

  投标报价

  20分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X 20。

  二 

  技术服务

  40分

评标小组成员对投标人提供的项目服务方案横向比较进行打分。 

包括本项目工作各环节总体认识,表述清晰完整、严谨,措施具有成熟、合理、可行,贴切采购项目需求,符合规范要求。承诺驻场2人或以上得40分,承诺驻场1人得20分,不驻场得0分。 

  三

  综合实力

  40分

投标公司近三年来为深圳司法行政部门提供过相近或相似的技术服务项目,满分为40分。提供合同复印件5份得40分,提供合同复印件4份得30分,提供合同复印件3份得20分,不提供合同复印件得0分。 

  

  (五)开标时间:2019年2月27日

  (六)开标地点:天平大厦

  (七)本采购公告所涉及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

  (八)如有任何疑问,请通过以下方式与我局联系:

  详细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路天平大厦1617办公室

  联系人:苑艺琼

  联系方式:0755-83053952

  深圳市司法局

  2019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