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项目信息
1.项目名称:深圳市司法局法治促进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运营服务采购项目
2.项目投标报价最高限价: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为做好深圳市司法局合规建设、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法治研究以及《深圳法治评论》编辑等法治促进服务工作成效的宣传推广工作,开展法治促进与交流,拓展法治交流渠道,扩展法治交流平台,采购人拟建立深圳市司法局法治促进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现拟以公开招标采购形式,选定专业机构完成相关服务工作。
(三)服务内容
内容主要包括:
1.在微信公众号上撰写、设计、发布法治建设相关信息;
2.维护微信公众号;
3.开展微信公众号信息反馈、数据统计;
4.开展微信公众号互动;
5.指派工作人员于采购人工作场所并根据采购人要求开展微信公众号相关日常运营工作。
(四)服务期限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六)项目预算
本服务项目预算为壹拾伍万元整(¥150,000.00),包括采编、美术编辑、审核校对、技术维护、推广等开展项目的必要费用。报价应当满足以下要求:
1.报价均以人民币为单位,精确至个位数;
2.投标总价不得高于预算限额;
3.统一投标文件不得出现两个以上的报价;
4.不得无合理原因低于成本报价。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审核;若更换为三证合一,则提供三证合一原件审核;营业执照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3.项目组具有3年以上法律研究类微信公众号运营经验,熟悉公众号开发、推广和运营工作,具备较为丰富的公众号运营经验;
4.项目组负责人具有法律专业背景,熟悉法律理论与实务前沿动态;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被禁止参与深圳政府采购投标活动;
6.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
7.本项目不允许将工作内容拆开投标或者分包、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有替代方案。
(八)评标方法
本次投标采用综合评标法进行评审,总分为100分。评委打分定标,评委对每个通过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且报价不超过预算控制金额的投标供应商进行打分,得分最高的投标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
采购人将于投标截止后10个工作日内,召开评标会议选定1家中标单位,中标结果将在司法局官网进行公示。
(九)投标及开标时间、地点
1.投标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21年7月28日
2.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1年8月4日17:00前
3.投标截止时间后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4.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景田路72号天平大厦1605室
(十)投标文件份数
投标文件一式五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四份。(请密封在同一文件袋中)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深圳市司法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路72号天平大厦1605室(特殊时期请寄快递,请将标书密封并在封面附上单位名称和联系人姓名、电话)
采购联系人:林慧琪
联系电话:83057168(有意向的单位可电话报名)
深圳市司法局
2021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