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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法援故事(第197期):法援律师倾心相助,二审有罪改判无罪

来源: 日期:2020-03-09 字号:[] 人工智能朗读:

  【案情简介】

  上诉人杨某某原本在花卉世界经营一家沉香馆,2017年,花卉世界进行拆迁,园区整治指挥部告知租户从当年7月25日起政府依法收回花卉世界土地,对逾期不搬离造成的损失由租户自行承担。2017年10月,上诉人在拆迁的花卉世界内捡拾花盆,其房东裴XX看中了空地上放置的秋枫木和石缸,遂请上诉人帮助将木头等运回去。2017年10月25日晚,上诉人带着裴XX找的工人、车将上述物品运走,安置在罗湖区梧桐山的93号园区。

  2017年12月3日,民警将上诉人和裴XX抓获,2018年4月11日福田区人民检察院以上诉人的行为构成盗窃罪,裴XX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向福田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福田区人民法院于2018年6月22日作出(2018)粤0304刑初440号刑事判决书。上诉人提出上诉,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8月28日裁定发回重审,福田区人民法院于2018年10月25日作出(2018)粤0304刑初1313号判决书,判决上诉人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裴XX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上诉人仍不服,提起上诉。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遂发函给深圳市法律援助处,市法援处指派广东瀚宇律师事务所李亚宾律师和深圳市法律援助处王丽律师作为上诉人的辩护律师。

  承办律师接到指派后,马上去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庭查阅和复制了案件卷宗,约见了上诉人,年轻的上诉人看上去形容枯槁,异常苦闷,非常不能理解为何会惹上无妄之灾,但内心仍然坚信自己无罪。全面了解案情后,承办律师决定为上诉人作无罪辩护。

  2019年4月25日下午3点,本案公开开庭审理。庭审中,检察官问上诉人“你搬走的木头有多大?”上诉人答一个人抱不过来,约3米多长,检察官继续质问“这么长的木头,你从事沉香多年,难道不知道木头值钱?”上诉人无语。辩论环节,辩护人指出:一、上诉人主观上没有“占有他人财务”的故意。证据(“限期拆除通知书及温馨提示)显示:花卉世界自2016年11月开始至2017年7月25日前全部拆除,未按时自行拆除,将进行拆除,对拆除产生的建筑垃圾,当事人应拆后一日内自行清理,逾期视为放弃,我局将依法予以处理。本案发生在2017年10月25日,自2017年7月25日已过三月,且涉案木头对及花盆放置的位置没有任何东西围挡,也没有任何能确认归属的标识,花卉世界的保安都无法知晓其是否为有主物,上诉人更有理由相信涉案木头及花盆系他人遗弃之物。二、看中涉案木头及花盆的是裴XX。有证据表明上诉人本意想买花盆,是裴XX看中了涉案木头,并想要这根木头,还与周队聊起过拆迁及搬走木头事宜。上诉人出于帮助朋友跑跑腿的目的,带着裴XX的工人认领木头,才卷入本案。上诉人本人经营沉香,并不了解涉案木头品种。而本案的涉案木头有多种名称,第一份鉴定意见称:空心乌木,第二份鉴定意见称:秋枫木,被害人刘XX称铁力阴沉木,裴XX称火烧木,证人吕XX称黑木。究竟涉案木头是何品种,需要专业人士作出鉴别。而上诉人并不经营该类木头,所经营的沉香与该类木头差别极大,不可能知道涉案木头的品种和价值。三、上诉人客观上并未实施“秘密窃取的”行为。首先,有证据证明搬运涉案木头及花盆的人员和车是由裴XX安排的。本案中上诉人出于帮助裴XX的目的,帮其安排的车、人员带路,进出花卉世界均和保安周队打了电话,也没有获得任何利益或收取任何好处。其次,从上诉人和裴XX处理涉案物品的方式来看,涉案木头及花盆搬回裴XX的园区后,一直放在人流量很大的公共场所。如果上诉人和裴XX知道涉案木头是有主物,且价格不菲,断不敢将其摆放在公共场所,而是想方设法将其放在隐蔽场所或转卖。

  二审会如何判,承办律师心里也没底。2019年10月23日,经过漫长的等待,承办律师收到上诉人激动的电话“感谢法律还我清白,真的改判无罪了。”

  原来,二审法院认为,在案缺乏能充分证实上诉人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故意,或裴XX有要求上诉人通过盗窃方式帮其获取涉案物品的证据,且结合在案证据和案发现场情况,不排除二人认为此时仍遗留在搬迁现场的物品属于已被遗弃或将要遗弃的可能,本案证据不足为,判决上诉人无罪。上诉人兴奋得几个晚上难以入眠,压在心头的石头终于被挪开,被洗涮了冤情的上诉人喜极而泣,特别感谢法律援助律师的无偿付出。作为辩护律师,对无罪判决的渴望,并不亚于当事人。

  【案件点评】

  本案是一起涉嫌盗窃罪的案件,无辜被卷入其中的上诉人在经历了将近两年的煎熬后,终被宣判无罪,重获清白,再次燃起对法律的信仰和敬畏,其中的心历路程之艰难一言难尽。承办律师在接受指派后,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通过仔细的分析,在尊重现有事实与证据的情形下,坚持无罪辩护。二审合议庭顶住压力,敢于担当,大胆纠错,另承办律师和上诉人钦佩不已。

  本案案情并不复杂,上诉人从小在深圳长大,家族中的大多数亲人都在本市从事正当生意,关系网都在本地,况且所涉嫌的罪名也不是恶性犯罪,在没有直接证据证明上诉人有盗窃的故意的前提下,如果侦查、检察机关能够对上诉人适用取保候审制度,不必剥夺上诉人自由,使其能正常经营设在园区的沉香店,断不会对上诉人和整个社会造成如此巨大的损失。故笔者在此强烈呼吁司法机关办案人员,加大力度提高取保候审势的批准率,势在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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