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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如何听取意见促进民主立法?

来源: 日期:2020-02-20 字号:[] 人工智能朗读:

  修改后的《立法法》将提高立法质量明确为立法的一项基本要求,同时要求建立开展立法协商,完善立法论证、听证、法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制度,并健全审议和表决机制。新《立法法》在第三十六条新增了第二、三款,以确保在立法之前可以公开听取各方面意见、促进科学立法和民主立法:

  “法律案有关问题专业性较强,需要进行可行性评价的,应当召开论证会,听取有关专家、部门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等方面的意见。论证情况应当向常务委员会报告。

  “法律案有关问题存在重大意见分歧或者涉及利益关系重大调整,需要进行听证的,应当召开听证会,听取有关基层和群体代表、部门、人民团体、专家、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社会有关方面的意见。听证情况应当向常务委员会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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