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训诫谈话严纪律,矫正小组强监管

来源: 日期:2021-09-13 字号:[] 人工智能朗读:

  “罗主任,我今后一定积极配合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保证不再违反社区矫正管理规定,不给工作人员添乱……”。9月9日下午,经过矫正小组严厉批评教育后,社矫对象陈某诚恳发言。

  陈某因犯危险驾驶罪,被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三个月。陈某对自己身份认识不清,未意识到自己是一名社会服刑人员,多次不配合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态度嚣张,且经过抽查存在人机分离现象。针对陈某种种行为,矫正小组立刻开展管教行动。

  9月9日下午,司法所社矫工作人员通知陈某立刻赴王母社区警务室进行谈话。陈某准时到达王母社区警务室,首先由王母社区民警戴警官对其进行严厉地批评教育,督促其端正矫正态度,务必遵守法律、法规,接受社区矫正事实。紧接着,矫正小组组长罗主任对陈某近期行为对照社区矫正相关管理规定一一指出其违规之处,并深刻剖析要害,强化其法纪意识、身份意识,要求其自觉接受社区矫正。矫正小组成员社区治保主任补充强调,社区将会加大力度对其监督管理,帮助其顺利度过矫正期。经过矫正小组各成员轮番教育批评,陈某向矫正小组保证不再犯,积极配合社矫工作。

  一直以来,大鹏司法所以矫正小组为抓手,坚持专群结合,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广泛动用各种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帮助社区矫正对象提高法纪意识、端正在矫意识,形成共建共享社会治理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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