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江维维申请个人破产重整一案“(2021)粤03破419号(个12)”有关破产重整信息公开如下:
一、基本信息
(一)债务人:江维维
(二)相关司法文书:(2021)粤03破419号(个12)《民事裁定书》、(2021)粤03破419号(个12)《解除限制消费行为决定书》
(三)破产程序:个人破产重整程序
(四)时间:2021年10月22日
二、破产管理人
(一)破产管理人:深圳市中天正清算事务有限公司
(二)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滨河大道5022号联合广场A座5401
(三)负责人:柒小妮
(四)联系人:张艺琳、刘鹏;联系电话:13697438022、13664259840
三、法院裁定
经法院查明后认为,江维维或者管理人未能在法定期限内形成重整计划草案并提交表决,管理人申请终结江维维个人破产重整程序,符合《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的规定。
2021年10月22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粤03破419号(个12)《民事裁定书》裁定,管理人申请终结江维维个人破产重整程序,终结江维维个人破产重整程序。
检索网址https://birp.szcourt.gov.cn/pcczajxxw/gpHome/writDetail?caseBh=e4170fcde46a4914867149073d013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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