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府复办公〔2020〕1号
刘益婷:
本机关收到你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宝安监管局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申请。经查,你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九条的规定,须通知你补正。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补正复议申请通知书》(深府行复〔2020〕1357号)。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补正期限为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九条的规定,视为你放弃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附件:《补正复议申请通知书》(深府行复〔2020〕1357号)
深圳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2020年11月3日
联系人:张曼 电话:0755-8305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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