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箱登陆 移动门户 广东省司法厅 深圳市司法局微信 深圳市司法局微博 数据开放 无障碍浏览 进入关怀版 我的主页

网站支持IPv6

当前位置:首页 > 深圳市行政复议网上服务平台 > 公告送达

深圳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公告

来源: 日期:2022-05-10 字号:[] 人工智能朗读:

深府行复〔2021〕5074号

申请人陈科

  你因不服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龙岗大队于2021年11月24日以4403072083520871号《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向深圳市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因你在审查期间撤回该行政复议申请并说明了理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该行政复议终止。深圳市政府已于2022年2月8日作出《行政复议终止通知书》(深府行复〔2021〕5074号)。

  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行政复议终止通知书》(深府行复〔2021〕5074号)。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2022年5月6日

  (联系人:王艺儒,电话:0755-83053553)


附件下载: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