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接待时间
8月20日上午10:00~11:00
二、接待日值班领导
梅爱民巡视员
三、接待地点
深圳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领导干部接待室(深圳市福田区景田路72号)
四、接待受理的范围
(一)听取人民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批评和意见建议。
(二)解答或接收公共法律服务相关业务咨询。
(三)接收公共法律服务相关事项申办材料。
(四)接收公共法律服务相关投诉。
五、注意事项
(一)请被接待人于本中心一楼综合接待岗处登记后,在工作人员指引下等候接待,也可提前一个工作日以上电话预约,联系电话:83055231。
(二)请被接待人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和相关书面材料。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投诉请求,请向有管辖权的部门直接提出,不属接待范围。
深圳市司法局
2019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