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广东省关于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推动深圳职业教育创新发展的要求,着力培养知识型、创新性、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促进就业创业,市教育局组织起草了《深圳经济特区职业教育条例(送审稿)》并报我局审查。经我局初步审查,形成了《深圳经济特区职业教育条例(征求意见稿)》。现将该修订征求意见稿及其说明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以在2023年2月12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深圳市司法局门户网站(http://sf.sz.gov.cn)“互动交流-民意征集-征集主题”栏目在线提交意见。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福田区景田路天平大厦1901室(邮政编码:5180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立法征求意见”字样。
(三)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至:hujy@sf.sz.gov.cn。
附件:1.深圳经济特区职业教育条例(征求意见稿)
2.关于《深圳经济特区职业教育条例(征求意见稿)》的说明
深圳市司法局
2023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