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深圳市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先行示范城市的实施方案(2021-2025年)》工作部署,市司法局牵头各区各部门集中开展了涉及行政权运作、规范政府共同行政行为内容的市政府规章专项清理工作。经过清理,拟废止《深圳市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等8项市政府规章。为拓宽社会各界参与我市政府立法工作的途径,增强立法的科学性和民主性,现就拟废止的市政府规章目录及说明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23年4月6日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
(一)深圳市司法局门户网站(http://sf.sz.gov.cn)“互动交流-民意征集-征集主题”栏目在线提交意见。
(二)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福田区景田路72号天平大厦910室(邮政编码:5180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立法征求意见”字样。
(三)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至:zhangjq@sf.sz.gov.cn。
附件:拟废止的市政府规章目录及说明
深圳市司法局
2023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