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项目信息
1.项目名称:法律援助电子档案制作项目
2.项目预算: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根据法律援助档案归档要求,在进行纸质归档的同时需要制作电子档案,为了做好此项工作,采购人拟开展法律援助律师结案纸质材料专业电子扫描服务工作。现拟以公开招标采购形式,选定专业机构完成电子扫描服务工作。
(三)服务内容
内容主要包括:
1、将纸质档案材料进行逐页扫描,并将扫描件以案件为单位生成PDF文件;
2、按照深圳市档案管的要求编制电子目录上传至档案系统;
(四)交付成果及要求
1.交付成果
完成制作法律援助结案材料电子档案工作。
2.相关要求
(1)由档案服务公司提供扫描设备,按照保密要求与档案服务公司签订《保密协议》;
(2)档案服务公司服务期间需入驻一名工作人员在现场,直至项目验收完成;
(3)档案服务公司需提供电子文件存储设备(移动硬盘存储设备)及备份存储设备。
(五)项目预算
本项目预算为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报价应当满足以下要求:
1.报价均以人民币为单位,精确至个位数;
2.投标总价不得高于预算限额;
3.投标文件不得出现两个以上的报价;
4.不得无合理原因低于成本报价;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审核;若更换为三证合一,则提供三证合一原件审核;营业执照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3.在本项目采购期间,曾因不良行为被主管部门或政府采购禁止投标或暂停承接项目的投标申请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5. 在深圳市档案学会备案,近三年内有整理深圳市法律援助档案案例的公司优先。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被禁止参与深圳政府采购投标活动;
7.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
(七)评标方法
本次投标采用综合评标法进行评审,总分为100分。评委打分定标,评委对每个通过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且报价不超过预算控制金额的投标供应商进行打分,得分最高的投标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 采购人将于投标截止后10个工作日内,召开评标会议选定1家中标单位,中标结果将在司法局官网进行公示。
(八)投标及开标时间、地点
1.投标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23年3月10日
2.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3年3月16日
3.投标截止时间后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4.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景田路72号天平大厦1605室
(九)投标文件份数
投标文件一式五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四份。(请密封在同一文件袋中)
(十)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深圳市司法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路72号天平大厦1605室(特殊时期请寄快递,请将标书密封并在封面附上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
采购联系人:林小姐
联系电话:83057168(有意向的单位可电话报名)
深圳市司法局
2023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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