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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司法局关于公开征求《深圳经济特区职业技能鉴定条例(修正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来源: 日期:2020-07-01 字号:[] 人工智能朗读: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精神,推动技能人才评价制度改革,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改革我省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粤发改规〔2019〕3号)《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明确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实施的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粤人社规〔2019〕26号)相关规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起草了《深圳经济特区职业技能鉴定条例(修正送审稿)》报送我局审查。经初步审查,我局已形成《深圳经济特区职业技能鉴定条例(修正征求意见稿)》,现将该征求意见稿及其说明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以在2020年8月1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深圳市司法局门户网站(http://sf.sz.gov.cn)“互动交流-民意征集-征集主题”栏目在线提交意见。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福田区景田路天平大厦1901室(邮政编码:5180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立法征求意见”字样。

  (三)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至:wangli@sf.sz.gov.cn。

  附件:1. 深圳经济特区职业技能鉴定条例(修正征求意见稿)

  2. 关于《深圳经济特区职业技能鉴定条例(修正征求意见稿)》的说明

  深圳市司法局

  2020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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