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项目信息
1.项目名称:《深圳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基地建设项目研究工作》服务项目
2.项目投标报价最高限价:12.5万元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采购人:深圳市司法局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项目组成员不少于5人,项目组负责人具有宪法和行政法学研究背景、副高级或以上职称;项目组成员至少有3名以上具有法学研究背景、副高级或以上职称;
3.项目组负责人近年来在法治政府建设、粤港澳大湾区法治建设或宪法行政法等领域有较多研究成果,熟悉全国及广东省法治建设工作;
4.项目组成员中有一名可全职从事项目研究工作,工作地点为深圳市司法局,该成员需要取得985高校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或以上学位,已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有相关项目研究经验。该成员确定后,未经采购单位同意不得更换;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被禁止参与深圳政府采购投标活动;
6.本项目不允许将工作内容拆开投标或者分包、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有替代方案。
(三)投标及开标时间、地点
1.投标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20年7月6日
2.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0年7月13日18:00
3.投标截止时间后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4.投标文件接收及开标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景田路72号天平大厦1605室
(四)投标文件份数
投标文件一式五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四份。(请密封在同一个文件袋中,谢谢)
(五)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六)采购内容:
1.对照《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指标体系》以及《广东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等创建要求,对深圳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项目进行研究,遴选3-5个具有示范意义,适合在全市推广的项目,作为我市示范创建基地。
2.对示范创建基地进行辅导,将示范创建项目进一步提升,提炼出“深圳经验”。
3.以基地为依托,向全市推广先进经验,实现我市法治政府建设水平的提升。
(七)评审方法:
本次投标采用综合评标法进行评审,评委打分定标,评委对每个通过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且报价不超过预算控制金额的投标供应商进行打分,得分最高的投标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采购人将于投标截止后10个工作日内,召开评标会议选定1家中标单位,中标结果将在天平大厦进行公示。(具体评分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八)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深圳市司法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路72号天平大厦1605室(特殊时期请寄快递,请将标书密封并在封面附上公司名称和联系人姓名、电话)
采购联系人:林慧琪
联系电话:83057168
(请有意向的供应商电话报名并领取采购清单及评分规则)
深圳市司法局
2020年7月6日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