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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司法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司法鉴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活动的方案

来源: 日期:2020-10-22 字号:[] 人工智能朗读:

  根据国务院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大力推广随机抽查有关事项的函》、《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司法部、省司法厅《关于严格准入 严格监管 提高司法鉴定质量和公信力的意见》等法律法规、通知内容,为规范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执业活动,加强监督管理,进一步提高司法鉴定水平,提升社会公信力。市局拟对全市“四大类”司法鉴定机构开展司法鉴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抽查目的

  通过这次司法鉴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活动,进一步提高司法鉴定队伍整体素质,提升司法鉴定能力水平,促进司法鉴定事业稳步发展,树立起司法鉴定“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社会形象,充分发挥司法鉴定制度在实现司法公正、维护社会稳定中的重要作用。

  二、抽查标准和依据

  对司法鉴定机构贯彻执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司 法部令第 95 号)、《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 96号)、《司法鉴定程序通则》(司法部令 132 号)、《司法鉴定机构内部管理规范》(司发通〔2014〕49 号)、《关于规范司法鉴定机构开展亲子鉴定业务有关工作的通知》(司办通〔2016〕40 号)、《司法鉴定机构仪器设备配置标准》(司发通〔2011〕323 号)、《司法鉴定教育培训规定》(司法部 2008 年 1 月 1 日施行)、司法部关于印发司法鉴定文书格式的通知(司发通〔2016〕112 号)、《司法部关于严格准入严格监管 提高司法鉴定质量和公信力的意见》(司发〔2017〕11 号)、《司法部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和推进司法鉴定认证认可工作的通知》(司发通〔2018〕89 号)、《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健全统一司法鉴定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办发〔2019〕13 号)、《CNAS-CL08:司法鉴定/法 庭科学机构能力认可准则》、《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司法厅关 于重新明确我省司法鉴定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17〕3359 号)等文件的情况进行检查。

  三、抽查内容

  场所面积、分区布局达标情况以及仪器设备、实验室配置和使用情况。司法鉴定机构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司法鉴定文书合符规范情况。司法鉴定业务开展情况。司法鉴定机构收取司法鉴定费情况。司法鉴定机构参加认证认可及能力验证结果运用情况。司法鉴定人队伍建设情况。司法行政机关接受投诉、举报和调查处理的有关情况。(详见《司法鉴定机构检查情况表》)

  五、实施步骤

  司法鉴定机构质量专项抽查活动具体工作任务安排如下:

  (一)成立领导小组

  成立以袁中毅副局长为组长、龚艳梅主任为副组长、司法鉴定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及鉴定机构负责人及鉴定人为成员的抽查活动小组,负责指导、检查本次活动工作的落实。

  (二)准备阶段

  各司法鉴定机构负责人、鉴定人及司法鉴定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在场,随机抽取2家被抽查的鉴定机构,全体检查人员随机分为两个检查组前往被检查机构现场检查。

  (三)检查阶段

  现场检查机构场所、人员、规章制度、仪器设备、文书规范及档案管理等,抽查专职鉴定人近一年鉴定执业情况;根据检查情况及存在的问题予以反馈。

  (四)通报阶段

  针对抽查中存的问题,形成文件进行通报公示。检查中发现的不规范的情形要求机构对照检查立即整改。违法违规情节严重的由行政机关依职权予以行政处理或行政处罚。

  附件:《司法鉴定机构检查情况表》

  深圳市司法局

  2020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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