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府复办公〔2020〕2号
孙斐:
申请人不服深圳市交通运输局于2019年11月27日作出的深交罚决第:ZD035403号《深圳市交通运输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向本机关申请行政复议。经审查,本机关于2020年1于13日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书》(深府行复〔2019〕1767号)。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行政复议决定书》(深府行复〔2019〕1767号)。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行政复议决定书》(深府行复〔2019〕1767号)
深圳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2020年11月3日
(联系人:张曼,电话:0755-8305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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