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行业管理,有效监督和维护行业秩序,保障和推动我市公证事业健康、稳定发展,促进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均衡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深圳经济特区公证条例》《公证程序规则》《公证机构执业管理办法》《公证员执业管理办法》《司法部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公证处设立办证点有关问题的通知》(司办通〔2005〕25号)等相关要求,我局起草了《深圳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公证执业行为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1,以下简称《通知》)。现就《通知》公开征求意见建议。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21年2月20日前,将意见反馈表(附件2)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馈:
(一)以信函方式通过邮政EMS邮寄至:深圳市福田区景田路72号天平大厦1718室(邮编518035),联系电话:0755-88056633,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二)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sfjlgc@sf.sz.gov.cn。
特此通告。
附件:1.深圳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公证执业行为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2.意见反馈表
深圳市司法局
2021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