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我市政府投资管理体制机制,根据我市年度立法计划安排,市发展改革委在《深圳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基础上进行修订,形成了《深圳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送我局审查。现将该送审稿及其说明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以在2021年5月10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深圳市司法局门户网站(http://sf.sz.gov.cn)“互动交流-民意征集-征集主题”栏目在线提交意见。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福田区景田路天平大厦1613室(邮政编码:5180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立法征求意见”字样。
(三)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至zhujj@sf.sz.gov.cn。
附件:1. 深圳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
2.关于《深圳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的说明
深圳市司法局
2021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