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湖区司法局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职能作用,运用多种手段积极探索化解婚姻家庭纠纷的有效途径,进行专业化分类调解,成效突出。两年来,全区人民调解共受理婚姻家庭纠纷2214件,调解成功2015,调解成功率达91%。
一是调解工作精细化。罗湖区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注重贴近群众需求,根据纠纷类型,把受案分为家庭暴力纠纷、离婚纠纷、财产继承纠纷及亲子关系纠纷等四大类,针对不同类别,找准当事人矛盾纠纷的争执焦点,寻找解决矛盾的契合点,运用专业化调解手段缓解当事人之间的对抗,化解矛盾。
二是调解手段专业化。解决婚姻家庭纠纷时,根据纠纷类型有针对性地安排具备婚姻家庭法律知识的人民调解员进行调解,确保调解高效高质。为更好地贯彻落实今年新出台的婚姻法司法解释,解决婚姻家庭纠纷调解的疑难问题,罗湖区司法局专门组织召开疑难案件专题研讨会,邀请法学、心理学和社会学等专家现场答疑,通过案件模拟“会诊”,加强对人民调解员的业务指导;积极开展专题业务培训,力邀深圳大学社会学系教授和康宁医院心理治疗专家现场授课,传授运用综合学科推进调解进程的相关技巧,不断提升调解的针对性、科学性和实效性。
三是调解机制联动化。罗湖区司法局与区妇联、人民法院和工会等部门建立了良好的联动协作机制,及时互通信息,开展业务研讨和交流,并对重大案件联动调解。两年来,多次邀请妇联干部参与现场调解,成效明显。充分发挥驻法院人民调解室作用,利用人民调解在解决婚姻家庭等民事纠纷中灵活、不伤和气的特点,加强诉前调解。这样既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又减少了上访、闹访和执行等问题的产生,从根本上降低了司法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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