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政法委近期发布的《关于严格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切实防止司法腐败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立足司法体制改革,对严格规范执法程序,防止司法腐败,提高执法公信力,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指导意义。深圳监狱牢牢把握《意见》出台这一契机,广泛开展《意见》的动员学习,深入推进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整顿活动,加强新形势下的刑罚执行工作实践,不断完善执法规范化建设。
一是聚焦“有权人”、“有钱人”刑罚变更,倒查“三类罪犯”。《意见》出台后,深圳监狱迅速行动,对《意见》中的“三类罪犯”和非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犯罪罪犯进行全面排查,启动近三年来此类罪犯的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逐案复核,重点核查是否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条件提请、办理,是否存在伪造材料、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收受贿赂、失职渎职等情况。
二是从源头入手,防范刑罚执行腐败。《意见》直指要害和执法关键环节,严格规范了“三类罪犯”刑罚执行变更的实体条件。针对《意见》提出的新要求,深圳监狱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贯彻落实,重点加强源头防范。在减刑、假释方面,对“三类罪犯”的“确有悔改表现”、“立功表现”、“重大立功表现”的认定标准严格把关,平等平衡“三类罪犯”与其他罪犯的计分考核,从严把握减刑的起始时间、间隔时间和幅度。在暂予监外执行方面,从严把握适用保外就医的严重疾病范围和条件。
三是规范执法程序,强化各环节责任。深圳监狱以专项整顿活动为契机,严格遵循《意见》要求,全面梳理完善罪犯考核、奖惩、管理、刑罚变更执行等执法程序,构建各负其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全方位责任体系。特别是对重点敏感罪犯,建立职务犯罪罪犯减假保提级审核制度及备案审查制度,细化规范、严把标准,减少自由裁量,杜绝权力寻租。
四是利用门户网站,深化狱务公开。根据《意见》及省局相关要求,深圳监狱近期将以门户网站为依托,依法公开罪犯减刑、假释、保外就医、计分考核、行政奖惩等执法活动的执法依据、法定条件、执法程序、执法结果,便于社会了解监督,促进执法公开、公平、公正。
五是以信息化技术,优化协同办案。深圳监狱率先推进刑罚执行业务规范软件试点工作,构建公、检、法、司网上协同办案平台,切实把《意见》对信息化监督措施的要求落实到位。该平台通过网上录入、网上办理、网上监督等全过程动态管理,形成部门协同、信息互联、全程留痕的执法办案新机制,在开放、透明的信息化条件下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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