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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局组织开展全市矫正安帮工作检查调研

来源: 日期:2013-07-18 字号:[] 人工智能朗读:

  为了解掌握基层矫正安帮工作情况,进一步提高全市矫正安帮工作质量和水平,6月份市局矫正安帮工作处以听取汇报、查阅台账、实地察看等方式,组织对全市10个区(新区)和部分司法所进行检查调研,重点检查调研判前社区调查评估工作开展情况和社区矫正社工服务情况。期间,市局党委委员、副巡视员黄守英同志亲自带队,深入基层一线,现场察看了部分区局和司法所。

  从检查调研结果看,全市矫正安帮工作在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等方面均有明显提升,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

  一、判前社区调查评估工作开展情况

  截至5月底,今年全市新收社区矫正人员293名,其中判前社区调查评估59宗,其中宝安14宗、罗湖11宗、福田11宗、南山9宗、龙岗8宗、盐田2宗、光明2宗、龙华1宗、坪山1宗、大鹏0宗。

  存在问题:一是开展调查评估个案极少。今年本市两级法院委托判前社区调查评估仅99人,占新收矫正人员293人的3.07%,说明法院未予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同时,有些调查评估结果给出否定意见,最终也未被法院所采纳。二是缺乏统一明确的调查评估规范和标准。目前判前社区调查评估主要依据调查评估参与人员的个人判断,以及司法所和社区负责人的审查意见,导致评估结果容易受到不确定因素影响。此外,调查评估工作存在不规范的情况,有的法院判前调查评估函没有随附起诉书等法律文书,导致无法全面掌握被判决人信息;各区出具的调查评估复函也是格式不一,调查评估内容同样是有多有少、选易避难,没有严格按照市局规定执行。三是人手、经费、设备不足。基层人手紧张,缺乏专项经费、车辆保障和专业设备等,直接影响了工作的深入开展。

  下一步,全市社区矫正部门将加大协调沟通力度,特别是与当地法院做好衔接,严格落实好市中院、市司法局201315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判前社区调查评估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的有关要求,进一步提高社区调查评估工作水平和社区矫正刑罚执行效果。

  二、社区矫正社工服务情况

  截至5月底,全市共有社区矫正社工82人;年龄结构:平均年龄27.7岁,其中18-2964人、30-4018人,男女比例各占50%;学历和资质情况:大专8人、本科72人、研究生2人,获得社会工作师和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由人社部、民政部核发)65人,国家心理咨询师8人;薪酬水平:人均月收入3814元,由社工机构购买社会保险。

  存在问题:一是社工岗位编制严重不足。近几年全市社区服刑人员迅速增加,给基层社区矫正工作带来了严峻挑战,目前平均每个街道仅12名社区矫正社工,已经不能满足实际工作需要。福田区10个司法所仅有5名社工,每名社工负责两个司法所,每个所轮流上班一个星期。二是社工职责定位不清。很多基层单位简单地把社工作为普通行政人员、志愿者或义工使用,造成社工定位和职责混乱,没有充分发挥出社工的专业优势。三是社工队伍流动性大。由于深圳生活成本较高,社工薪酬偏低等因素影响,部分社工岗位频繁换人,影响了工作的连续性。少数社工也存在法律素养偏差等问题。四是用人单位没有选择权和考核权。由于矫正安帮工作的特殊性,社工要深入基层直接面对社区服刑人员或刑释解教人员等特殊人群,因此拥有较丰富心理学、法律知识等的男性社工比较适合,但目前司法行政单位在社工岗位设置、录用和业务考核等选人、用人机制方面,几乎没有参与权、话语权。

  下一步,市局和各区将加大与民政等部门的协调力度,以实际工作成效赢得各级党委政府和职能部门的支持,进一步加大对社区矫正工作的人财物投入。积极争取推动建立与社区服刑人员数量同步增长的社区矫正社工购买机制,赋予司法行政机关购买社区矫正社工的参与权、选择权和业务考核权,不断充实基层矫正工作力量,真正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质量。同时,加大对社工的业务培训力度,结合社区矫正相关规定和要求,系统性地开展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社工的业务素质,优化队伍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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