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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律协召开圆桌会议探讨“常回家看看”实施细则

来源: 日期:2013-07-18 字号:[] 人工智能朗读:

  近日,市律协召开“常回家看看”入法主题圆桌会议。邀请市老龄办主任高金德,市中院民事审判庭法官谢佳,深圳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唐咏,市老年协会副会长朱流星,市人大代表、市民代表及市律协民事法律委员会主任郭璇玲等共同探讨老年人权益保障。

  与会人员对“常回家看看”入法却持不同意见。一种观点认为,法律是最低底线的道德,“常回家看看”入法具有一定的指引、教育作用,并不产生法理问题;另一种观点则认为公民的道德不可尽用法律规定,法律不应当作为解决问题的唯一途径。

  法律已颁布实施,就如何细化实施细则,与会人员表示可从如下几方面进行探索:一是有关部门应当制定相关实操依据,明确“家庭成员”及“老年人”的范围,量化“经常看望”的实施标准,规定违反相关规定的责任承担条款;二是从权利义务对等的角度出发,保障“家庭成员”的探亲权利,从而对探亲假、带薪休假、法定假日进行统筹,确保“家庭成员”履行“经常看望”的义务;三是拓宽老年人权益保护视野,关注新法的其他亮点,多角度、全方位保障老年人权益;四是面对老龄化问题日益显现、养老压力不断增大的新形势,政府应当充分发挥社区基层管理的职能,紧密联系群众,确保养老工作落到实处;五是加大宣传力度,引导社会发扬“敬老、养老、助老”美德,倡导“精神赡养”的理念,同时鼓励老年人发挥光和热,构筑“中国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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