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邮箱 移动门户 广东省司法厅 深圳市司法局微信 深圳市司法局微博 数据开放 无障碍浏览 进入关怀版 我的主页

网站支持IPv6

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信息公开目录 > 工作动态

市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及工资总额管理调研组到深圳公证处调研

来源: 日期:2011-08-19 字号:[] 人工智能朗读:

  为完善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推进我市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及工资总额管理工作,近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陆韬、市编办、市财委相关负责同志组成调研组到深圳公证处调研。市局邹从兵副局长等领导参加了调研汇报会。

  深圳公证处主任罗丽莲就公证处的人员、单位收支、工资收入分配、绩效工资实施等方面的情况向调研组作了详细汇报。1986年,深圳公证处改为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1993年,市委办公厅下发关于公证工作改革措施的有关文件中规定在分配上打破平均主义,以完成各项任务综合指标、工作实绩作为工资和效益工资的依据2000731,国务院在批准司法部关于深化公证工作改革的方案中指出,实现经费全部自理的公证处可以实行绩效工资,收入大于支出的公证处可以实行企业化财务管理制度。根据以上规定,深圳公证处实行了绩效工资及企业化财务管理制度。经过十多年的实践,有效地推动了公证事业健康有序发展。公证是独立行使证明权,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证明机构,公证员准入条件高,执业风险高,现在的管理模式比较适合公证事业发展,也有效满足了广大群众对公证法律服务的需求。

  邹从兵副局长指出,在欧洲发达国家和地区,公证在社会生活和经济交往中具有重要地位,法律规定的法定公证事项多,公证员入职门槛高,工资薪酬水平高,这有利于吸引优秀人才到公证队伍,有利于提高公证质量,有利于公证事业健康发展。

  陆韬同志充分肯定深圳的公证工作,同时指出,深圳公证处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建立了很好的体制机制,在体制机制创新方面走在全国的前列,大大促进了公证事业发展。我市事业单位改革也将充分尊重不同行业和单位的特点,不盲目搞一刀切,科学合理地做好各方面的工作,建立起规范、高效的运行机制。

   

附件下载: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