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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司法局关于市七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20210064号建议答复的函

来源: 日期:2021-08-16 字号:[] 人工智能朗读:

  深司函〔2021〕62号

张丽杰代表:

  市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0210064号《关于建设深圳市律师远程视频会见中心的建议》收悉。我局经梳理和研究,现将办理意见答复如下:

  一、主动作为、积极谋划推动

  2020年以来,为充分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解决当前我市律师“会见难”问题,我局主动作为,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收集北京、南京等地公安部门及律师协会有关远程视频会见的经验做法、走访多家律师事务所并听取解决“会见难”的建议和意见。二是带领市律师协会多次到市公安局预审监管支队交流研讨律师会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三是与市公安局预审监管支队、市律师协会共同实地调研南京律协远程视频会见架构。我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分管局领导多次听取专题汇报,就建设模式、规模、方案、经费、周期等提出意见,要求加快推动力度,切实做好我市律师远程视频会见系统建设的推动工作。

  二、共谋共策、达成三方共建

  经沟通协调、调研论证、共同谋划,我局、市公安局预审监管支队、市律师协会三方拟联合建立我市律师远程会见系统平台,搭建相应的视频会见中心、智能诉讼服务平台。市律师协会与市公安局预审监管支队共同签署《关于建设律师远程视频会见中心的合作备忘录》,并形成具体建设方案。一是远程视频会见中心作为市公安局预审监管支队延伸办公场所,加挂“深圳公安监管律师远程视频会见中心”牌子,并由其派驻公安监管民警,健全制度,严格管理,确保依法规范运行,并接受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二是配置看守所智能诉讼终端。在全市10个看守所各配置1套以上智能诉讼终端,在中心建设模块化律师会见室若干间,接入公安网,提供高清视频通话模块,面向全市律师提供远程会见服务(预留外地市、外省律师会见接口)。三是搭建智能诉讼服务平台。依托市公安网和市公安局预审监管支队的“深圳微监管云平台”,建设全市统一的智能诉讼服务平台,实现会见业务系统与公安网授信接入,统一调度传输业务信息、音频信息和控制指令。打通在押人员信息和全国律师资源库数据通道,接入省厅“粤省事”互联网平台,实现律师会见网上预约,公安网在线审批,及时提醒自动排队,自动关联身份和法律文书审批,逐步实现自助认证、开启视频会见、电子签名等功能。

  三、聚焦难点、促成五方共建

  2021年以来,我局多次组织研究我市律师远程视频会见中心选址及经费问题,促成我局、市公安局预审监管支队、市律师协会、市律师协会法律服务援助基金会、北京市盈科深圳分所联合建设,加挂“深圳公安监管律师远程视频会见中心”。下一步将签署五方合作备忘录,约定各自承担的建设任务、共同运维、共同管理等职责,其中北京市盈科深圳分所向市律师协会法律服务援助基金会定向捐赠资金用于会见中心的建设(包括基础装修、硬件配备及会见设备)、建设场地8年使用权及设备维护,市律师协会负责日常行政事务管理。

  感谢您的建议,同时恳请您能继续关注我市律师行业发展并时常督促检查我们的工作。希望在我们的共同努力下,推动我市律师远程视频会见中心的建设落到实处。

  

  深圳市司法局

  2021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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