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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司法局关于招聘法律专务的公告

来源: 日期:2019-07-22 字号:[] 人工智能朗读:

  因工作需要,我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法律专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法律专务4人。法律专务是市政府法律顾问室在编制部门核定的员额内聘用的专职从事政府法律事务的工作人员。此岗位为专职工作岗位,受聘人在聘用期内不得同时在外担任法律顾问或从事本局以外其他律师业务等各类工作。

  二、主要工作职责

  (一)参与政府立法、规范性文件审查,提出法律意见;

  (二)参与市政府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案件的办理;

  (三)参与市政府重大法律事务的办理,提出法律意见;

  (四)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

  三、资格条件

  (一)具有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法律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学类专业。其中本科学历需有2年以上法律工作经历。

  (二)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司法考试)或者取得律师资格;

  (三)年龄35周岁以下;

  (四)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逻辑思维能力、文字写作能力和团队精神;

  (五)热爱司法行政工作,身体健康,品行良好,未曾受过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

  (六)公开发表过法学专业文章者优先考虑。

  四、招聘有关程序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2019年7月22日至2019年8月4日。

  (二)报名方式:报名者可以发电子邮件或者通过中国邮政EMS邮寄材料报名。邮寄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路72号1904室,深圳市司法局政治部朱生收,邮编:518035。邮箱:zhun@sf.sz.gov.cn。

  (三)报名资料:

  1.《法律专务报名表》(见附件);

  2.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律师资格证(或法律职业资格证)复印件各1份;

  3.个人公开发表的法学专业文章及其他学术成果(非必需);

  4.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1张。

  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报名的,请将上述资料扫描后压缩为一个电子文档,文档以报考人姓名命名。

  (四)资格审查。

  (五)笔试、面试。经资格初审后择优安排参加考试人员。我局将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考试地点。

  (六)聘用。按法律专务聘用有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深圳市司法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55-88101343,彭小姐,受理咨询时间:工作日9:30—11:30,14:30—17:30。

  附件:法律专务报名表

  深圳市司法局

  2019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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