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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造虚假恐怖信息案以案释法

来源: 日期:2020-04-27 字号:[] 人工智能朗读:

  一、案例基本信息采集

  案例类型:刑事案件

  案例报送时间:2020年4月26日

  供稿:(深圳市宝安法院)

  审稿:(深圳市司法局)

  检索主题词:公共安全;虚假恐怖信息;扰乱秩序;刑事责任

  案例报送单位:深圳市司法局

  地址:深圳市景田路72号天平大厦

  邮编:518034

  电话:0755-83058828

  二、案例正文采集

  【案情简介】2019年5月17日18时30分许,在地铁列车快要行驶至福田区华强南地铁站时,吴某涛让向某林使用手机负责拍摄,陈某生负责表演,李某和李某铁充当群众演员,车厢内大喊“所有人全部趴下,小心地雷,小心地雷”等话语,整个列车内的乘客纷纷逃离车厢,造成现场公共秩序和地铁营运秩序严重混乱。随后该列车停运清客,在华强南站滞留约四分钟后驶离,造成后续列车不同程度延误,为疏导乘客,地铁集团又加开另一趟空车补充营运。

  【调查与处理】福田区人民检察院以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提起公诉,福田区人民法院分别判处吴某涛、向某林、陈某生、李某、李某铁有期徒刑1年、有期徒刑8个月、有期徒刑8个月、有期徒刑7个月、拘役5个月。

  【法律分析】吴某涛、向某林、陈某生、李某、李某铁无视国家法律规定,编造爆炸威胁恐怖信息,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第一款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典型意义】本案是一宗在地铁上拍摄恶搞短视频的案件,地铁属于客流密集的重要公共场所,在这样封闭的公共空间,一个玩笑、一次恶搞,带来的很可能就是公共安全被破坏,甚至是惨痛的人员伤亡。本案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福田区人民检察院提前介入案件,从案件定性、法律适用、侦查取证等方面及时提出意见建议,与公安机关密切配合,最终该案成功获判。该案的成功获判,打击了无底线娱乐大众的歪风邪气,为社会正能量树立了正面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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