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计划

深圳市司法局2012年工作总结和2013年工作计划

发布日期:2013-02-01 来源:

    一、2012年工作

  

  2012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切实推进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围绕创建平安深圳,圆满完成党的十八大安保任务

  一监两所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升级改造监管信息化系统和教育设施,集中开展应急实操演练,加强重点管控对象的教育转化,实现连续13年安全无事故。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做大做实职业技术教育,共有1,997名服刑、劳教和强戒人员获得相关职业证书,得到省、市领导高度认可。深圳监狱升格为副局级单位,劳教一所会同公安部门统一了劳教人员收容标准,劳教二所完成了部分场所的拆建升级,场所功能得到较大恢复。

  社区矫正搭建市、区、街道三级管理平台,升级社矫安帮管理系统,全市515名社区矫正人员未发生重大刑事案件、685名安置帮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率保持为零。矫正安帮基地项目建议书已提交市发改委审批。会同公安、民政、卫生、教育等部门,开展了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对象从户籍人口向实有人口转变的工作调研,12月9日市委召开专题工作会议听取汇报,最近以市委政法委名义印发了有关工作方案。

  人民调解颁布实施《深圳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办法》,重点推进人民调解组织进企业、物业,组建法学、医学2个医患纠纷专家库,增设2个驻大型公立医院医患调解室,开展了区、街道下属医院医调室的建设试点工作。截至2012年底,全市人民调解委员会超过2,000家;驻派出所、交警、法院等各类专业调解室(中心)137个;拥有人民调解员15,880人,其中专职调解员1,964人。全年通过人民调解方式调处社会纠纷95,857宗,涉及当事人20余万人次,调解成功率超过97%。

  组织开展了社会风险防控工作,建立矛盾纠纷定期排查和分析研判机制,加大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处置力度,落实律师代理群体性敏感案(事)件报备制度,引进专业社工为法律援助受援人员提供心理辅导,防止危害社会稳定的过激行为发生,圆满完成十八大安保任务。

  (二)开展三打突出两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新成效

  开展“三打两建”专项普法。市、区、街道三级普法机构联动,借助全市6,000多个法制宣传栏,开展涉“三打”法律法规宣传,举办专项普法活动80多场次,制作“三打两建”法制宣传横幅和广告3,000多条,引导市民学法守法,为“三打两建”营造了良好的法制氛围。

  主动提供法律服务。运用“12348”法律服务热线、门户网站等信息化手段,畅通民意表达渠道,及时掌握、上报涉“三打两建”的舆情信息和案件线索。配合公、检、法机关做好涉“三打”案件的刑事辩护和刑罚执行工作,收押收容涉案人员80多名。帮助企业开展法律体检,降低法律风险,提高依法经营能力。组织开展“诚信守法示范企业”创建活动,评选产生33家 “诚信守法示范企业”,推荐了10家企业参加全省评选。

  建设守法诚信法律服务市场。开展打击“假律师”专项活动,严肃查处违法、违规接案行为;开展公证工作 “精细管理,精致服务”活动,完善内部管理;开展司法鉴定机构执法检查,公示收费新标准。各区局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三打两建”专题教育活动,引导法律服务工作者共同维护法律服务市场秩序。

  (三)推进司法行政“三进”,公共法律服务水平有新提高

  律师服务持续开展“律师进社区”活动,在690多个社区成立法律服务工作站,实现全市“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召开了全市律师工作会议,完成市律师协会换届。推动专业所和大型所建设,探索前海法律服务业深港合作新模式;联合市委政法委等六家单位发布了《关于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若干问题的规定》。截至2012年底,全市拥有律师事务所413家,执业律师7,253人,分别较2011年增长3%和6.8%。

  法律援助在农民工服务大厅、仲裁大厅、信访局增设工作站,在宝安、龙华、大鹏的边远区域扩建法律援助点,配置流动服务车,基本建成包括7个专职机构、84个工作站和100多个社区服务窗口在内的法律援助“一小时服务圈”。创设“名律师办难案”援助模式,通过律师协会网站征选优秀律师办理信访案件和疑难案件,提高了援助案件的办理质量。全年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1,691件,受援群众达到24,752人次。

  司法鉴定规范业务档案,出台新的司法鉴定援助标准,促进司法鉴定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全年共办理司法鉴定案件13,913件,无一起违规鉴定。

  公证服务推进法定机构改革,下放受理权限,针对弱势群众实施免费公证服务。全年共办理公证案件228,853件,与上年同比增长1.19%。

  国家司法考试首次实施网上报名,2012年深圳考区报名人数为7,116人,比上年增长15.7%,其中,920人达到360分标准,同比增长16.6%。2012年市局被司法部评为“国家司法考试先进集体”。

  (四)落实法治惠民利民,法治城市建设再上新台阶

  全面推进“六五”普法。成立“六五”普法高级讲师团,依托“公民法律大讲堂”等平台,开展普法活动4,000多场次,发放资料700万份。组织全市3.8万名公务员参加网上法律培训考试,考试合格率达99.82%。充实法制副校长队伍,全市661所中小学法制校长配备率达到100%。推进法治文化建设,“深圳市法治文化示范点”增加到10个,深圳市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试行)获得第二届“中国法治政府奖”,罗湖区获评全省“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

  创新实施公民法律素质提升资助计划。围绕涉法民生问题,联合其他单位制定实施了28项“法治惠民”工程,其中包括市局创新实施的公民法律素质提升资助计划、盐田区兴建东和法治文化主题公园在内的4个项目被列为全省法治惠民实事工程。2012年,公民法律素质提升资助计划共向非政府机构征集公益普法项目207个,选定资助项目15个,目前9个项目已进入实施阶段,带动了全社会关心参与法制宣传工作。

  (五)实施“人才战略”,队伍整体实力进一步提升

  加强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开展创建“五好”班子活动,加强领导干部的思想作风和廉洁从政建设。加强干部教育培训,与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合作举办专题讲座9期,培训干部3,200余人次。同时,各单位自行开展了各类专业技能培训,选送干部挂职锻炼155人次,提升了队伍依法行政、争先创优的能力。健全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全年选拔任用干部5批次、109人,实现零有效投诉。

  推进反腐倡廉和绩效管理工作。开展常态化的廉政风险排查,全面清理部门职能,共排查出廉政风险点558个,确定A级风险点75个,每季度通报廉政风险防控成效,实现防控工作的动态化。制定出台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研发启用了绩效管理系统,各单位落实“公共服务白皮书”和重大事项情况实现实时自动考评,并及时公布。

  2012年,市局研究确定了20项重点工作,有分工、有步骤地积极推进,解决发展难题,创新工作局面,基本达到设定目标。加强信息网络建设,完成了市、区、街道的“三级联网”,司法行政专网联通6个区、2个新区和52个司法所。加强法制建设,开展了律师、司法鉴定、公证条例的修改立法调研,评估梳理了现行实施的5部地方性法规和5件规范性文件。计财装备、对口援疆、双到扶贫以及工青妇和老干等工作都取得较好成绩。

  二、2013年工作

  2013年,我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以及上级有关会议精神,围绕 “三大建设”,充分发挥法律保障、法律服务、法制宣传三大职能作用,加强司法行政信息化、基层基础、过硬队伍建设,推进司法行政工作创新发展,为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示范市”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一)突出抓好“三项重点”工作,全力创建平安深圳

  开展平安监狱劳教场所建设。以信息化科技支撑、执法管理规范化和教育改造(挽救)专业化为抓手,打造平安稳定、科学改造(挽救)、公正廉洁的监狱、劳教所。探索信息化条件下的监狱警务运行和监管改造模式,配合上级部门建立监狱劳教(戒毒)所两级数据中心。积极应对《刑法修正案(八)》对短刑犯的收押期限调整,协调公安部门做好过渡期的收押工作。针对停止执行劳教制度,提前开展利弊研判,在确保场所安全、维护劳教学员合法权益、稳定好队伍的前提下实现平稳过渡。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推进二所原址升级修缮。

  健全特殊人群管控帮教机制。推进市、区、街道三级社区矫正网络管理平台覆盖全市,为全市社区矫正人员配备卫星监控终端服务器。加强调研,逐步完善判前社区调查评估和档案制度。加强职业技术培训,拓宽刑释解教人员就业安置渠道,搭建服刑在教人员出监(所)就业直通车。动员社会力量,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社会保障和临时救助工作,落实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的帮扶措施。加快矫正安帮基地的建设立项,做好选址筹备工作。推进面向实有人口的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工作改革,及时跟踪完善相关工作制度。

  深入推进人民调解工作。认真贯彻《深圳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办法》,出台指导性实施细则和配套措施,探索编订人民调解案例选编。开展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活动,加强人民调解组织、队伍和经费保障机制建设。加大对行业性、专业性领域的矛盾纠纷化解力度,继续推进人民调解进交警、医院以及企业、事业、物业等矛盾多发区域。健全完善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的工作体系,逐步建立起以人民调解为基础的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积极筹备成立深圳市人民调解员协会,探索人民调解行业自律。

  (二)充分发挥“三大职能”作用,服务建设法治深圳

  实施“全民守法、平安深圳法治大宣传”工程。培育城市法治精神,充分利用主流媒体、新兴媒介以及“公民法律大讲堂”、“校园法治文化节”等优质平台发布公益普法广告,传播民主、公平、正义等价值要素和法治精神。完善以“深圳法治网”为核心的三级普法网络,用三年时间建成国内一流的市级普法依法治理网站。强化领导干部、在校学生、异地务工人员、企业员工等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探索培训考试的新方式,尤其是要考核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行职责的能力。继续实施公民法律素质提升资助计划,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普法工作。继续推进“法治惠民”办实事工程,努力解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问题,让人民群众在法治建设中得到更多实惠。

  推进法律服务业向高层次发展。建立健全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的保障制度和工作机制,不断提高政府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加强企业法律顾问工作,为企业产业转型升级、自主创新提供更加优质的法律服务。落实新修改的《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打造一批在国内和省内核心业务突出、服务定位清晰、在专业领域形成品牌的律师事务所。争取政策支持,在前海现代服务合作区探索香港与内地律师所的联营方式。做好公证法定机构改革,提升公证机构的综合服务能力,争取在前海设立公证机构。加强司法鉴定科学技术开发、推广和应用,推进以司法鉴定能力验证为主要手段的质量管理机制建设。完善司法考试工作的全程网络化管理,重点抓好考务培训,提升组织管理水平。加强法律服务行业的诚信建设,提高社会公信力。

  提升法律援助服务水平。继续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认真落实便民利民措施,实现应援尽援。探索建立法律援助基金,对加害人无力赔偿、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的各类案件受害人以及其他涉诉的困难群众实施救助。认真执行新《刑事诉讼法》规定,积极参与刑事和解、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加强与公、检、法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侦查、审查起诉、审判阶段的工作衔接机制。探索建立刑事案件法律援助中心、公设辩护人制度以及法律援助证书服务方式。争取支持,尽快建设市法律援助中心临街一楼服务窗口。

  (三)切实加强三项基础建设,增添创新发展动力

  加强信息化建设。健全和落实全市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十二五”规划,把“深度建设”与“深度应用”有机结合起来,以“联通、共享、一体化”为核心,重点抓好政法基础网络、监所安防系统、网上办事大厅、综合办公平台、业务管理平台、安全保密体系六大项目建设,推进市、区、街道三级司法行政专网全覆盖,实现与深圳市社会管理工作网信息系统的有效衔接。同时,加快信息化队伍建设,培养既懂信息化技术,又熟悉业务的复合型人才。

  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深化基层司法行政 “三进” 工作,推动“平安细胞”工程建设,构建“以司法所为主体,以社区工作站为纽带,以专群结合队伍为骨干”的基层工作网络,将各项基础业务融入到社区网格化管理之中。扩大基层工作平台,推进临街工作站、人群集中区域工作点建设,提高工作效率和快速反应能力。继续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提升基层工作水平。

  加强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以建设过硬队伍为目标,以提高“五种能力”为主要内容,开展“五好”领导班子建设,带动优秀团队建设。开展“政工工作服务年”活动。研究解决监所、基层司法所在政治、经济和生活待遇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增强队伍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严格落实中央政治局《改进工作作风中央八项规定》,以“抓改革、转作风”为突破口,察实情、听实话、办实事,全面梳理现行各项重要政策的落实情况,提高工作执行力。推进机关党建科学化和“两新党建组织”建设,持续开展监所警察岗位大练兵活动,打造富有司法行政特色的“文化品牌”。继续推进廉政风险动态排查和绩效管理实时考评制度,加强权力运行监控,从源头上防治腐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