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计划

深圳市司法行政2012年工作要点

发布日期:2012-04-24 来源:

  2012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为主线,以深化三项重点工作为着力点,大力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和基层基础建设,深化司法行政体制和工作机制创新,推动我市司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全面加强我市社会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打造“深圳质量”作出新贡献。要着力做好六个“推进”:

  一、推进监管教育改造工作上新台阶

  1、认真开展“监所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全面加强监区、大队干警队伍建设、组织建设、业务建设、基础设施和装备建设,切实打牢基层基础。

  2、不断深化“阳光执法”,进一步完善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接受社会监督,实现执法公开透明。

  3、切实提高教育改造质量。坚持“首要标准”,把教育改造罪犯劳教人员作为监狱劳教工作的中心任务,综合运用思想教育、劳动改造、技能培训、行为矫治等多种手段,探索开展心理矫治,大力推进个别化教育,切实提高教育改造质量。强化财产刑罚的执行力度,维护法律的权威性。

  4、狠抓安全稳定工作。以实现“四无”为目标,进一步加强“五项机制”和“四防一体”建设,严格落实各项监管安全制度,确保场所安全稳定。进一步加强监所企业管理,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5、加强强制隔离戒毒工作。认真做好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收治和戒毒康复工作,加强管理,建立完善的强制隔离戒毒工作规范和标准,探索科学有效的戒毒模式,提升戒治效果。

  6、继续深入推进“规范化管理年”活动。全面总结活动成效,认真梳理、总结活动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形成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实现规范管理常态化。

  7、加快推进第二劳教所新所的选址建设工作,努力做到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

  8、准确把握《刑法修正案(八)》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新要求,加强与公检法等部门的沟通,进一步完善矫正安帮工作衔接机制。

  9、加强矫正安帮机构队伍建设。指导、督促各区尽早成立矫正安帮工作机构,配备专职人员。积极争取各级财政支持,以购买社工服务方式为全市街道司法所配备专职社工,切实推进社区矫正专职队伍、社会工作者队伍和社会志愿者队伍建设。

  10、进一步完善社区矫正信息平台建设。切实发挥系统的刑罚执行、监督考核、教育矫正、帮困解难功能,防止脱管、漏管的同时,提高教育帮扶力度,促进矫正对象顺利融入社会。

  11、积极推进矫正安帮基地建设,力争年内获得立项。

  二、推进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12、继续推进司法所组织机构、干部队伍、业务能力、所务管理、基础设施建设,巩固司法所建设成果,提升基层工作水平。组织开展“五好司法所”创建活动,努力提高司法所建设规范化、正规化、信息化水平,切实增强司法所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人民群众的能力。

  13、深入贯彻实施人民调解法。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体系中的基础作用和司法行政机关在加强社会管理、社会服务中的重要抓手作用,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14、继续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联动。针对新时期社会矛盾纠纷的新特点、新情况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需要,加快发展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积极推动在医患纠纷、交通事故、劳资纠纷、物业管理等领域建立人民调解组织,努力化解行业和专业领域矛盾纠纷。

  15、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和“争当人民调解能手”活动,组织人民调解员走进社区、企业,及时发现各种可能导致矛盾纠纷的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因素,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纠纷。要建立每月一次、重要敏感时段、重大情况不定期的社会矛盾纠纷研判分析制度。

  三、推进法律服务业向高层次发展

  16、认真贯彻中办〔2010〕30号文和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律师工作的实施意见》,制定出台相应工作细则,及时召开全市律师工作会议,努力健全完善律师工作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

  17、积极筹建深圳律师学院,切实提升律师培训水平,促进法律专业人才的梯队建设。

  18、建立健全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的保障制度和工作机制,不断提高政府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加强企业法律顾问工作,为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先进制造业和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自主创新等提供法律服务。

  19、加强对律师协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与监督。

  20、加强律师事务所业务建设,打造一批在国内和省内核心业务突出、服务定位清晰、在专业领域形成品牌的律师事务所。积极争取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有力支持,探索香港与内地合伙律师所的设立工作,全力推进前海现代服务合作区法律服务业发展。

  21、调研推进深圳公证处法定机构改革。

  22、加强全市公证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完善公证办证系统,年内完成全市公证分类信息中心数据库建设。加强公证质量管理,防止假证错证。

  23、继续推进《深圳市司法鉴定条例》的修改工作。

  24、深化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改革,推进建立统一的司法鉴定管理体制,建立健全“两结合”管理机制。

  25、开展司法鉴定机构认证和能力验证工作,加强对司法鉴定执业行为的监督管理,切实提高司法鉴定质量。

  四、推进法律援助“民心工程”建设

  26、围绕加强社会建设,进一步深化法律援助便民活动,针对不同的特殊困难群体特点,提供个性化、专业化服务,帮助他们依法解决切身利益问题。

  27、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法律援助服务效果。适应困难群众实际需要,加强便民窗口、站点建设和龙华、大鹏新区的法律援助工作,方便困难群众了解和申请法律援助。

  28、探索建立深圳市法律援助基金,加大对无经济来源受援人及其他涉诉困难群众的救助。

  五、推进深圳法治城市建设

  29、认真贯彻落实王荣书记关于推进我市法治城市建设的重要批示,研究提出具体实施意见,加大工作力度,努力推进“营造一流的法治文化环境、构筑一流的地方法规体系、建设一流的法治政府、争创一流的司法运行水准、实施一流的社会管理”的“五个一流”目标建设。

  30、深入推进“法治惠民”办实事工程。创新探索“法治惠民”办实事工程的方法路径,重点加强司法公平、城市交通、保障房供给、法律援助等的依法治理力度,让群众在法治城市建设中得到更多实惠。

  31、扎实做好“六五”普法规划的组织实施工作。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深入推进“法律四进”工作,针对公务员、学生、农民工等不同对象,创新普法方法和形式,建立公务员学法培训考试平台,努力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32、创新公民法律教育形式,实施公民法律素质提升资助计划。通过公开征集方式,对评选出的公益项目进行资助,提高社会力量参与法制宣传教育的积极性、创造性。

  六、推进司法行政队伍建设

  33、按照中央政法委的统一部署,深入开展以“忠诚、为民、公正、廉洁”为内容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教育广大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始终保持忠诚的政治本色,切实增进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认同、政治认同、感情认同。结合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宣传树立一批自觉践行核心价值的正面典型。

  34、加强司法行政文化建设,努力营造开拓创新、奉献进取、团结和谐、积极向上的良好氛围,不断提高司法行政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35、加强队伍的教育培训工作。认真总结近年来开展岗位培训的经验做法,进一步改进教育培训的内容和模式,切实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突出抓好急需专业人才的教育培训,不断发展壮大专业人才队伍。

  36、认真落实从优待警各项政策,及时帮助解决基层干警的实际问题和困难,增强队伍的职业认同感和职业自豪感。

  37、进一步加强全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全面完成2008—2012年惩防规划任务。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有针对性地开展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筑牢队伍反腐倡廉的思想防线。

  38、针对司法行政工作特点,健全完善具有司法行政特色的惩防机制和制度体系,确保司法行政权力规范运行。开展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执业问题的专项治理工作,促进依法行政。

  39、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严肃依法查处党员领导干部、刑罚执行和执业管理等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的违法违纪行为。各级领导干部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遵守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切实做到廉洁自律,率先垂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