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计划

深圳市司法行政2011年工作要点

发布日期:2011-03-02 来源:

  2011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服务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为主线,紧紧抓住影响我市社会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为全面加强我市社会建设,实现平安大运,创造“深圳质量”,提供更加优质的法律服务和强有力的法律保障。2011年重点抓好七个方面工作:

  一、加强监管安全和教育改造工作

  1、全力做好大运安保工作。主动发挥司法行政的职能作用,努力为大运会的成功举办营造更加安定的社会环境。要加大系统内的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力度,进一步建立健全相关应急预案,开展消防、防暴等应急演练,严格落实各项监管安全制度,确保场所安全稳定。要加强沟通,继续做好分流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工作,为做好大运安保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支持。要切实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监督管理,防止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充分发动基层工作力量,加大对社会矛盾纠纷的排查和调处,最大限度地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要加大维稳普法工作力度,编印大运法制宣传手册,开展“青春大运,法治同行”专题宣传活动,为大运会的成功举办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2、切实提高教育改造质量。不断深化“阳光执法”,进一步完善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接受社会监督,实现监狱劳教执法和社区矫正执法的更加公开透明。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监狱劳教教育改造工作会议精神,坚持“首要标准”,把教育改造罪犯劳教人员作为监狱劳教工作的中心任务,综合运用思想教育、劳动改造、技能培训、行为矫治等多种手段,探索开展心理矫治,大力推进个别化教育,切实提高教育改造质量。

  3、认真做好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收治和戒毒康复工作。加强管理,建立完善强制隔离戒毒工作规范和标准,探索科学有效的戒毒模式,提升戒治效果。加快推进第二劳教所新所建设工作,确保做到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

  4、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工作。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探索建立矫正安帮工作基地。加强社区服刑人员监督管理,统一执法标准,规范相关法律文书,确保社区矫正工作规范运行,防止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进一步加强安置帮教工作,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的教育帮扶,促进解决他们在就业、就学、生活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帮助顺利融入社会。

  二、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5、深入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以人民调解法正式实施为契机,全面加强人民调解工作,部署开展“迎大运,保平安,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专项攻坚活动”,切实加大对社会矛盾纠纷的排查和调处,最大限度地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健全完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着重加强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健全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机制,积极调处劳资、医患、食品药品安全、交通事故、物业管理等领域的矛盾纠纷。充分发挥律师等专业法律服务力量,积极参与疑难、复杂矛盾纠纷调解。进一步健全完善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配合机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社会矛盾化解工作中的基础作用。

  6、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深入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完善规章制度,规范形象标识,加强组织机构、干部队伍、业务能力建设,提高队伍素质。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完善管理制度,充分发挥司法所在街道“综治信访维稳中心”的基础性作用,提高司法所履行职责能力和管理水平。

  三、加强公益性法律服务工作

  7、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贯彻落实《深圳市法律援助条例》,结合我市社会发展现状,及时研究调整法律援助申请标准,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大力推进法律援助辅助计划,进一步完善相关配套措施,切实解决好“夹心阶层”的法律需求问题,努力实现“应援尽援”。 大力加强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探索创设法律援助流动工作站,切实解决我市偏远地区群众申请难、求助难的问题,努力打造“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

  8、加强法律援助与其它矛盾调处方式和社会救助方式的衔接。贯彻落实《深圳市司法鉴定援助办法》,在全市有效建立解决困难群众司法鉴定需求的援助工作制度。充分发挥法律援助的专业优势,积极介入重大矛盾或事件的调处工作,引导困难群众通过法律手段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平等享受法律的公平正义。

  四、提高法律服务水平

  9、积极提高法律服务保障水平。主动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努力拓展法律服务领域,围绕加快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引导法律服务业为企业转型升级、自主创新、节能减排等提供服务。积极搭建法律服务平台,组建律师维稳服务团、高新技术服务团和专业公证服务团等,为政府重大事件处理,以及重点领域、重点工程和重点项目建设提供专项法律服务。拓展新的公证服务领域和方式,鼓励具备条件的公证机构主动开展延伸性公证业务试点工作。

  10、进一步改善法律服务执业环境。认真贯彻全国律师工作会议和律师党建工作会议精神,争取出台保障措施,不断完善律师的执业环境。积极实施品牌战略,引进吸收优秀人才,打造一批具有影响力的品牌律师所。加大对非法执业人员的打击力度,进一步净化法律服务市场,建立良好的法律服务市场秩序。不断深化 “法律进社区”活动,大力推进司法所与律师所“结对子”工作,争取实现“司法所提升专业水平、律师所找到工作平台”的双赢局面。

  五、深化普法依法治理

  11、进一步增强法制宣传教育实效性。认真总结“五五”普法经验,研究制定“六五”普法规划,探索和拓展法制宣传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深入推进普法教育,努力提高市民法律素质。深化“法律六进”活动,针对不同对象,创新普法方法和形式,围绕群众反映较为强烈的社会热点问题,积极开展普法工作,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实效性。

  12、进一步提高依法治理水平。大力推进依法治理,深入开展法治城市(区)创建工作,努力提高我市法治化管理水平。大力加强基层普法阵地建设,探索创建1~2处法治文化公园,丰富法治文化建设内容。建立健全法治城市(区)各项标准和评价体系,以点带面,推进法治城市创建工作,提高我市的法治化水平和软实力。

  六、深化体制和工作机制创新

  13、研究制定我市司法行政“十二五”规划。“十二五”时期是深圳加快转变发展方式、走出科学发展新路的关键五年,也是司法行政继续谋发展的重要五年。必须紧紧围绕深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结合工作实际,研究提出我市司法行政工作发展战略、发展目标、发展重点,科学制定我市司法行政“十二五”规划,并争取将有关项目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全力推动落实,切实提高司法行政的发展水平。

  14、继续推进司法行政体制机制创新。进一步改革完善律师管理制度,健全律师执业准入制度,建立执业状况评价体系,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探索公证管理体制、管理方式改革,解决制约我市公证发展的体制机制等问题;进一步完善司法鉴定管理制度,建立行政管理与行业协会自律相结合的管理体制;深化法律援助制度改革,积极推动法律援助事业纳入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全面落实监狱劳教人民警察专业化改革,继续完善相关配套制度,为全国监狱劳教人民警察专业化改革探索经验。

  15、健全完善司法行政法制工作。积极推进《深圳市人民调解条例》立法工作和《深圳经济特区律师条例》、《深圳经济特区公证条例》、《深圳市司法鉴定条例》的修订工作,为推动司法行政科学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七、加强队伍建设

  16、全面提升司法行政队伍整体素质。坚持不懈地抓好司法行政机关公务员、监狱劳教人民警察和法律服务三支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切实解决队伍在理想信念、宗旨意识、执法执业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强基层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党支部的堡垒作用和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大力加强教育培训,不断提高业务能力,继续探索与高校联合办班等方式,着力培养高素质司法行政工作人才。进一步繁荣司法行政文化、法律文化,弘扬职业道德,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执法水平和服务水平。

  17、积极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坚持以人为本,打造更加公开公平公正的选人用人机制,强化和完善考核、奖励制度,切实营造人尽其才、干事创业的氛围和环境。认真落实从优待警各项政策,做到从政治上关心,精神上鼓舞,生活上体恤。切实关心律师、公证、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工作和生活,营造更加良好的执业环境,维护法律服务从业人员的合法执业权益。

  18、大力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继续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国家法律法规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有针对地开展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大力推进“阳光政府”建设,加大行政效能监察和经济领域、狱所务工作中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及时查处群众投诉、涉法涉诉信访中反映的突出问题,坚决纠正执法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提高队伍廉洁自律、公正执法执业的意识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