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计划

2021年全省司法行政工作要点

发布日期:2021-05-20 来源: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的关键之年,也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年。2021年全省司法行政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全国司法厅(局)长会议精神,深入贯彻省委十二届十一次、十二次、十三次全会和省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省的集中统一领导和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统筹好发展和安全总要求,深入实施“1+1+9”工作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打造新发展格局的战略支点,紧扣推动高质量发展主题,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持续深化改革、守正创新,奋力推动广东依法治省和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广东、法治广东,为助推“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赋予广东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走在全国前列、创造新的辉煌的总定位总目标,提供更有力的法治保障、更精准的制度供给、更优质的法律服务,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一、始终坚持政治统领、党建引领,为奋进新征程提供坚强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

  1.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铸魂”。坚持和落实好“第一议题”等学习制度,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头等大事和首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引导司法行政队伍切实用于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围绕庆祝建党100周年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紧紧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持续深化“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以思想的武装和武装的思想引领育先机、开新局。

  2.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研讨实践活动,推动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作为司法行政系统党员干部培训必修课,推动各级法治工作部门开展全战线、全覆盖的系统培训轮训。制定实施我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重要讲话精神的若干举措,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转化为法治建设实效。聚焦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法治领域突出问题,持续深化“深调研”,抓好调研成果转化运用,切实解决问题,不断提高法治广东建设水平。

  3.旗帜鲜明讲政治抓政治。坚定不移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省的集中统一领导和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确保司法行政事业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阔步前行。严格执行省委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十项制度机制,将“两个维护”作为政治态度、政治信条、政治原则、政治保障,以做好司法行政工作的生动实践和专业水平体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省委实施办法,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深入实施“一把手”政治能力提升计划,推动司法行政系统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4.加强司法行政党建工作。坚持政治统领,党建引领,把“司法行政讲政治、业务工作重党建”落实到司法行政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启动新一轮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持续推进模范机关创建,提升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力。研究制定新一轮我省律师行业党建工作三年行动方案,持续深入推进“四大工程”实施,进一步提高律师行业党建工作质量,加强公证、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行业党的建设。开展司法行政系统庆祝建党100周年系列活动。

  5.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反腐。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持纠“四风”与树新风并举,持续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深化落实司法行政系统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推动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相向而行、同向发力,强化党委主体责任中的监督职责,推动纪律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审计监督统筹衔接。做实对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一把手”的监督,加强对司法行政系统公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组织对省直监狱戒毒单位开展常规巡察,完成巡察全覆盖任务。聚焦领导干部履职和重大经济事项,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和专项审计。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持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不断巩固司法行政系统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6.巩固拓展“双统筹”成果。时刻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坚持常态化精准防控和局部应急处置有机结合,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动态调整完善应急预案和各项配套措施,确保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尤其是监所等重点场所持续安全稳定。围绕依法防疫抗疫,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继续为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和更加有效的法律服务。

  7.加强意识形态等工作。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持续压紧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筑牢司法行政系统意识形态安全“护城河”。围绕庆祝建党100周年开展主题宣传活动,深入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等,做好司法行政系统重要活动、重要会议和改革成效等宣传报道工作。

  二、坚持深化改革、守正创新,奋力推动全面依法治省和司法行政工作提质增效

  8.增强司法行政改革系统性、整体性、协调性。贯彻落实我省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的实施方案、全面深化司法行政改革的实施意见,制定2021年司法行政改革工作亮点和改革任务分工计划,推动各项改革任务落地落实。加快推进司法行政机关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改革和建设。出台全省司法行政工作“十四五”时期发展规划,加快推动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加快建立全省统筹、全域协同、全链条衔接的工作机制和改革生态,及时对改革经验规范提升和双向多向复制,推动全省各地打造各具特色的司法行政改革品牌,形成你追我赶、竞相突破的改革生动局面。

  9.深化法治建设服务保障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聚焦规则衔接、机制对接,着力推进规则机制“软联通”,筹备召开粤港澳大湾区法律部门第三次联席会议,全方位推进粤港澳在法治领域交流合作。持续深化粤港澳合伙联营律师事务所试点,做好香港法律执业者和澳门执业律师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取得法律执业资质和从事律师职业试点,进一步落实好粤港澳大湾区法律服务开放政策。推动粤港澳三地仲裁合作平台做实做细,完善粤港澳大湾区调解平台配套制度,努力将大湾区重要城市和地区打造成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争议解决高地。

  10.加大支持深圳和广州“双城”联动力度。研究制定支持深圳建设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的任务分工方案,全力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城市。支持深圳适应为全国和全省深化改革开放先行先试进行压力测试的需要,用足用好经济特区立法权。支持广州以清单批量申请授权等方式,在重点领域、新兴领域开展先行先试,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城市,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打造全国公共法律服务最便捷城市和法律服务聚集区,建设现代法律服务业强市,实现与深圳在法治建设领域“双城联动、比翼双飞”。

  三、加强法治建设统筹谋划,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到依法治省全过程各方面

  11.健全党领导法治建设制度机制。提请召开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部署“十四五”时期全面依法治省工作。深入推进党政主要负责人年终述法工作,推动出台我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有关政策文件。加强各级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的办事机构建设,增强和调配好依法治省、市、县(市、区)工作力量,努力补齐乡镇(街道)法治建设短板。擦亮省委依法治省办金字招牌,充分发挥好对全省法治建设的统筹协调监督保障作用。

  12.加强依法治省工作制度设计。全面实施法治中国建设规划、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推动制定实施法治广东建设规划、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广东省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加快制定法治建设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重要决定和方案备案制度,落实法治建设情况年度报告制度、重大法治事件报告机制。落实全面加强涉外法治工作的意见,聚焦充实法律工具箱,充分发挥广州南沙、深圳前海、珠海横琴等自贸片区“试验田”作用,以体系化、规范化、法治化的国内规则制度为依托,深入推进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配合推动参与国际规则制定,助力广东打造全国重要的制度创新策源地和制度创新高地,再创国际合作与竞争新优势。

  13.加大统筹协调法治建设力度。聚焦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法治领域突出问题,推出并扎实推进更多以小切口解决大问题的依法治省实事项目,建立“小切口大变化”法治实事办理制度,让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健全依法治省工作情况通报制度、重点事项办理推进机制,整合各方法治力量串珠成链增强法治建设合力。持续打造法治广东建设品牌,指导各地级以上市错位发展,打造各具特色的法治工作亮点,推行双向多向复制,推出全省法治建设亮点品牌(最佳实践)案例。

  14.充分发挥法治督察利剑作用。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组织开展全面督察。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法治领域突出问题,以及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赋予广东的总定位总目标,组织开展重点任务调研式督察。围绕省委依法治省工作会议明确的重点任务和今年全面依法治省工作要点,加大督察督办力度。完善法治督察人才(专家)库相关配套制度,健全法治广东建设考评和督察机制,推动法治督察真正成为“有牙老虎”。探索建立法治建设案例式指导督察制度,宣传正面典型,剖析反面案例,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

  15.切实加大法治工作保障力度。制定我省进一步加强基层法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聚焦解决基层法治领域突出问题,加强基层法治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完善体制机制,提升能力水平,夯实全面依法治省工作基层基础。制定新时代广东法治人才培养规划,聚焦打造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推进法治专门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建立法治人才专家库,形成可持续的人才梯队,构建法律职业共同体。出台我省涉外法治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政策文件,打造涉外法治人才新高地。

  16.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深入参与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推进法治示范城市、法治示范县(市、区)创建工作。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制定实施意见加强法治乡村建设,推进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推进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着力打造具有广东特色的法治乡村建设之路。

  四、加强重要领域政府立法,以高质量立法引领和助推广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17.健全政府立法工作机制。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健全并严格执行立法工作中重大事项向同级党委请示报告制度。充分发挥依法治省(市)委员会作用,推动立法工作计划、重要立法项目按要求提交审议,协调解决立法重点难点问题。完善“4+X”政府立法工作制度体系,建立政府立法政治风险防范机制。推动完善省人大常委会与省政府立法工作沟通协调机制,增强政府立法与人大立法的协同性。加强对省政府各部门和各市政府立法工作的指导督促,落实催办督办机制。

  18.加强重要领域政府立法。紧紧围绕国家治理急需、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新期待必备的法律制度,积极推动科技创新、营商环境、公共卫生、生态文明、风险防范、社会治理、民生保障等重点领域立法,加强数字经济、互联网金融、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新兴领域立法问题研究,促进互联网平台企业依法规范发展、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法治化水平,探索涉外领域立法,抓紧补齐广东治理急需的制度供给短板。适应改革和先行示范的需要,调整、优化立法工作方式方法,灵活运用立法“工具箱”,争取国家立法授权,提请国家对相关法律法规在广东暂时调整或者暂时停止适用,形成一整套制度性的做法、路径和机制,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加强“小切口”“小快灵”立法,增强立法的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

  19.提高政府立法质量和效率。完善政府立法听取意见工作制度,推动制定政府立法协商工作规定。健全立法项目征集和论证制度、法规规章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制度、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反馈机制,扩大公众参与立法的覆盖面和代表性。积极运用新媒体新技术拓宽立法参与渠道,建立省政府立法咨询专家库和基层联系点。加强政府规章立法后评估工作,持续开展省政府年度立法工作分析,强化评估结果运用。加大督办力度,提高立法效率。

  20.推进法规规章等清理工作。根据国家和省有关部署,积极推进涉及民法典、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等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及时修改或者废止不符合上位法和“放管服”等改革决策的规定。按照“动态部署、集中呈报”的清理模式,不断健全专项清理与全面清理相结合的动态清理工作机制。持续开展规章汇编工作,完善规章规范性文件动态公布和查询机制。

  21.切实加大备案审查力度。推动与省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机构建立备案审查联动协作机制,深入开展地方政府规章备案审查层级监督试点,强化省级政府备案审查职责,发挥备案审查督促整改作用,切实维护国家法治统一。加快推进省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系统建设,推进备案审查工作全过程电子化、智能化管理,更好落实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要求。

  22.大力加强政府立法宣传。坚持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立法工作中,通过新闻发布、专家解读、媒体宣传、公开征求意见等形式,解读法律法规,回应群众关切,把立法修法过程变成普法过程。探索建立年度重点新法专项宣传制度,配合立法进程开展集中普法宣传。推动建立健全重点法规规章公布时同步解读机制,并作为法规规章出台的配套环节。积极开展我省法规规章对外宣传和翻译工作,进一步健全规章文件译审工作机制,提高译审工作质效,讲好中国立法故事。

  五、持续深化法治政府建设,以公平公正公信为导向全面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水平

  23.统筹推进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贯彻实施民法典进一步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把实施民法典作为重要抓手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充分发挥我省第一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和项目的示范引领作用,全面深化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完成首批示范创建地区和项目的公示、命名等工作,按部署启动新一轮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做好全省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工作,编辑出版《法治政府建设重大案例选编》。刊印《政府法治研究》,建立法治政府建设理论交流工作平台。

  24.用法治给行政权力定规矩、划界限。推动出台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与监督办法、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严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编制管理,全面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防止决策程序徒有形式,争当依法行政的表率。推动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压实政府部门和下级政府法律论证责任,不断提高法律论证意见质量,为防范政府行为法律风险提供优质法律顾问服务。探索建立有效发挥公职律师作用的工作机制和途径,推动县级以上党政机关2021年底前普遍开展公职律师工作。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持续推进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核监督队伍建设,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

  25.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落地见效。加强对“放管服”改革措施的法制审核及有关法律问题的协调,持续推进“减证便民”,动态清理证明事项,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推进司法行政系统“放管服”改革,加强对各地司法行政部门做好省级职权压减事项承接工作的指导,在全系统加快普及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助力我省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探索实行跨领域跨部门综合行政执法,做好综合行政执法相关法律衔接工作。

  26.加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实施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落实国务院关于贯彻实施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的通知,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行为,修订广东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全面推行“免罚清单”等制度。实施新修订的我省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配套规范,制定《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和行政执法监督网络平台应用管理办法》,深化行政执法“两平台”建设应用。落实案卷评查和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推动建立违法行政投诉举报和行政执法批评建议处理机制。加快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建立健全乡镇街道与县直部门行政执法案件移送及协调协作机制。贯彻落实我省加强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监督衔接工作规定,持续推动健全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和执法监督人员培训,实施行政执法人员素质提升工程,做好全国统一行政执法证件标准样式、统一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式样等工作。

  27.深入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加快推动我省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出台及实施,健全畅通受理渠道、优化审理机制、完善结案方式,以及复议工作队伍规范化建设等方面的改革配套工作机制。着力弄清和回应复议背后的真实诉求,促进行政争议源头治理、实质化解,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通过强化机制衔接、完善监督机制、强化个案监督等手段,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监督功能,做好行政复议“后半篇”文章,倒逼依法行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努力实现从案件大省向复议强省的转变。全面实施败诉行政案件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年度报告制度,督促行政机关切实纠正败诉行政行为。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有关规定,推动行政应诉责任落实。研究梳理我省第二批行政裁决事项清单,深入开展行政裁决示范创建。

  六、坚持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助力推进平安广东建设

  28.扎实做好平安广东建设相关工作。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平安中国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平安广东建设各项工作部署,坚持和完善全国全省“一盘棋”应急响应机制。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底线思维,围绕庆祝建党100周年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安全稳定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坚决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29.狠抓监狱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法治化。深化规范化监狱(监区)创建,推进监狱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强监狱执法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刑务办案中心功能,进一步健全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办理责任制。探索创新常态化疫情防控下教育改造新模式,创新推广矫正技术。深化“技能—劳动培训”劳动改造模式,加大为罪犯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力度,维护罪犯合法权益。健全规范监狱企业运行机制,加快监狱企业项目结构调整优化。

  30.推进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精细化信息化。推进“法治社矫”建设,深入贯彻实施社区矫正法,推动实现市县两级社区矫正委员会全覆盖,出台我省社区矫正工作细则等系列配套制度指引。推进“平安社矫”建设,加强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健全完善社区矫正联合执法检查、工作通报等机制,开展“社区矫正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推进“精准社矫”建设,持续打造教育矫正“精品工程”,开展“一县区一品牌”活动。出台《广东省社会组织参与社区矫正工作规范》,深化“伙伴同行”项目,推进综合性社区矫正基地建设。推进“智慧社矫”建设,打造社区矫正一体化大平台,推广应用“区块链+社区矫正”等智慧化融合项目,统筹推进“智慧矫正中心”建设。

  31.推动司法行政戒毒工作规范化科学化现代化。推进平安场所建设,坚持依法收治、应收尽收。坚定不移推进戒毒场所法治建设,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巩固深化统一戒毒模式建设,创建一批统一戒毒模式示范所。完善教育戒治工作标准体系,推动“个十百千”教育戒治工程各项指标继续走在全国前列。持续深化戒毒医疗工作改革,加强医联体内一体化、同质化建设。抓好智慧戒毒所示范创建,促进业务工作与信息技术深度融合。运用省禁毒科普馆等,讲好广东戒毒故事。

  32.坚持和发展新时代广东“枫桥经验”。全面总结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纠纷不上交三年行动工作成效,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积极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努力将工作重心从抓末端的治已病更多地转向抓前端的治未病,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完善预防性法律制度,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健全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纠纷综合机制,探索建立矛盾纠纷化解后的综合分析评估机制,推动矛盾纠纷的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关口把控,在法治轨道内有效解决。巩固拓展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发展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开展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打造个人品牌调解工作室,深化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加强对行业性专业性调解、行政调解、商事调解的指导,强化知识产权调解工作,开展行政调解试点工作,推进律师调解工作。深化“广东慧调解”智能移动调解平台建设运用。

  33.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巩固和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健全完善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机制,推动扫黑除恶长治长效。

  七、聚焦便民为民利民取向,加快提升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多元化、专业化水平

  34.开启新发展阶段全民普法工作。总结表彰“七五”普法工作,制定实施我省“八五”普法规划。组织开展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擦亮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广东品牌,推动评议结果的综合运用,推动实现国家机关普法责任制清单全覆盖。健全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进一步完善学法用法考核评估机制。推进省级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健全青少年参与法治实践机制。实施公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提升行动,让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完善专项普法、以案释法制度,出台公益普法工作室建设指引,加强对社会热点案(事)件的法治解读。推动出台我省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持续开展省级法治文化主题公园、法治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举办第三届广东省法治文化节,打造广东法治文化品牌。

  35.建设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全面实施我省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若干措施,建立健全法律服务资源依法跨区域流动机制。制定我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推动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厅际联席会议制度。优化升级广东法律服务网,推动法律服务主动融入新技术新业态,融入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布局。创新多元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模式,探索推广公共法律服务进社区、进园区、进商圈,聚焦不同群体法律服务需求,研究推出符合实际的法律服务产品和项目,进一步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公共法律服务生态圈。持续推进“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区块链+公共法律服务”,加快实现公共法律服务智能化、精准化。

  36.积极拓展律师服务能力水平。深入推进律师进园区工作,推动民营企业“法治体检”常态化。按部署联合省工商联推动商会与律师所结对,建立长效合作机制。调整优化服务方式,持续深化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分类制定律师行业扶持政策,扶持一批律师所品牌化发展。加快发展公司律师队伍,推动国有企业深入开展公司律师工作。健全完善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制度机制,强化人民法院审判阶段律师执业权利保障,会同有关部门保障律师在看守所的会见权。组织对律师所管理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对律师所和律师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加快律师电子执业证试点应用,探索律师所和律师执业档案电子化管理使用。

  37.持续深化公证体制机制改革。落实司法部深化公证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创新优化事业体制公证机构体制机制,持续深化合作制公证机构试点。深化公证领域“放管服”改革,执行广东省公证事项办理材料清单,加快推进学历公证、学位公证、驾驶证公证等“跨省通办”。加强公证信息化建设,推广运用电子公证书,开展网上办理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公证试点。深化公证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参与行政执法辅助事务,完善公证服务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机制。加强公证行业监管,严格公证质量监督管理,培育示范公证机构,大力发展公证员队伍。

  38.持续高压严管司法鉴定行业。加快我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例立法进程,强化公益属性,加强监督管理,提高司法鉴定质量和公信力。推动建立司法鉴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逐步建立全省统一的司法鉴定委托程序,健全委托单位与被委托鉴定机构相互制约机制。严格司法鉴定机构、鉴定人准入登记,加大司法鉴定教育培训力度。巩固司法鉴定行业专项教育整顿成果,落实干预鉴定活动记录和报告规定,完善投诉举报处理工作机制。

  39.深入推进仲裁体制机制改革。贯彻落实我省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的实施意见,持续加强和改进仲裁登记管理,指导仲裁机构完善内部治理机制。推动珠海仲裁委员会等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支持深圳、广州等地培育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仲裁中心,推动组建广东省仲裁协会。

  40.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学习宣传贯彻法律援助法,加强法律援助制度建设,研究完善我省值班律师法律帮助工作制度。推进法律援助标准化建设,提高省级法律援助补贴标准,开展法律援助案件同行评估,评选我省十大法律援助案例。不断优化法律援助服务,全面推行公民申请法律援助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探索法律援助申请市域通办和申请材料不全“容缺受理”等工作机制。深化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加强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深化“法援惠民生”品牌活动,维护农民工等特殊群体合法权益。积极参与“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做好全省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工作。

  41.健全法律职业资格相关制度。贯彻落实《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办法》《法律职业资格认定工作规范》,组织实施法律职业资格申领审核和考试工作,深入推进法律职业资格认定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按照司法部部署,建立实施法律职业人员统一职前培训制度。

  42.加快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加快发展与制度型开放相适应的涉外法律服务业,推动建立涉外法律服务联席会议制度,健全国际法律服务和纠纷解决机制;持续开展商务法律服务月活动,推动涉外经贸企业与律师法律服务对接,打造常态化对接品牌项目;搭建广东海外法律服务网络,鼓励律师事务所在境外设立分支机构,探索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设立海外法律服务中心,开展驻外使领馆与国内公证机构海外远程视频公证试点,及时帮助涉外企业预防化解风险、解决争端纠纷、维护合法权益。按部署开展涉外法律服务示范机构创建,加快培育一批国际一流的律师事务所、仲裁机构等。继续发挥广东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基地等作用,建设好我省涉外律师人才库和涉外律师领军人才库。健全域外法律查明机制,深化“一带一路”法治地图建设。

  43.做好其他法律服务工作。实施我省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年度考核办法,推广使用全国基层法律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加强人民陪审员和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

  八、加大基层基础保障力度,为推动新时代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增强后劲

  44.筑牢司法行政工作根基。落实全国司法所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司法所工作,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司法所在基层法治建设中的“小所大作用”。加强司法所工作调研,以“小所发挥大作用”为主题,深入挖掘培树司法所先进典型,总结复制推广经验。加强档案管理工作,落实落细各项保密管理制度。

  45.加快推进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全省司法行政机关基础设施建设“十四五”规划编制和实施工作。加快推进基层司法业务用房建设,加快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清远校区规划建设。完善监狱综合服务大厅和文明会见室建设,继续加强监狱中心医院建设。基本完成三水片戒毒所生活污水处理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主体工程建设。

  46.全面加强指挥中心建设。深化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各级指挥中心实体化、信息化、实战化建设,全面整合司法行政资源,探索推进指挥中心一体化建设。依托全系统各级指挥中心,持续健全多部门联动参与风险研判机制,不断完善全系统总体预案、专项预案、现场预案相衔接的应急管理体系。

  47.加大经费和装备保障力度。进一步强化经费保障,加强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督促市县司法行政机关落实公用经费保障标准,积极协调加大对粤东西北地区基层司法行政机关经费支持力度。加大监狱、戒毒、社矫等工作经费保障力度,持续强化信息化建设经费保障。推动落实司法行政工作各类装备配备标准。

  48.深入推进科技信息化建设。编制我省司法行政系统“十四五”信息化发展规划,推进法治广东信息化平台建设,持续健全完善行政立法、行政执法、刑事执行、公共法律服务等业务领域信息系统。组织开展数据治理专项行动,强化基础数据采集、业务数据汇聚、大数据分析利用。按照“跨省通办、省内通办”工作要求,强化电子印章、电子证照等在线上服务中的应用,推进一批高频事项“免证办”。推进区块链、5G、人工智能等技术在司法行政业务领域应用,继续依托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推进司法行政科技协同创新中心建设,支持广州深化5G应用孵化实验室建设,指导推进在深圳建设部级重点实验室,筹备办好全国司法行政第一届科技信息化应用与装备展。

  九、深入开展队伍教育整顿,着力锻造一支“四铁”“五硬”新时代司法行政铁军

  49.打赢铁腕治警攻坚战。落实上级部署要求,深入开展司法行政队伍教育整顿。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增强贯彻落实的自觉性。加强干部管理监督,坚持抓早抓小,对新提任领导干部开展廉政谈话,强化干警队伍“八小时以外管理”。保持严管高压态势,深入开展律师、公证和司法鉴定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严肃惩处违规违纪行为,教育引导广大法律服务工作者依法依规诚信执业。

  50.狠抓队伍革命化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训词精神,坚决贯彻落实政治建警方针,确保司法行政队伍绝对忠诚。严格落实政治轮训制度,分级分类全覆盖开展政治大轮训。完善干警思想动态定期收集分析制度,建立分层分类分线条的思想政治工作模式。举办监所政委(政治处主任)和地市司法局政治部(处)主任专题研讨班。

  51.加强队伍正规化建设。持续优化司法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和力量配备,探索潮汐式人力资源配置动态管理模式,培养更多复合型人才。进一步健全省直基层监狱戒毒单位领导班子分析研判机制,强化结果运用。扎实推进职务与职级并行、监狱戒毒场所人民警察执法勤务职级序列改革等政策,深入推进人民警察分类管理改革,推动建立监狱戒毒机关警务技术职级序列。深入推进公益类事业单位改革。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制定干部交流轮岗长期规划,采取“上挂下派”等措施,推动机关和基层干部双向代职、挂职锻炼,做好干警援疆援藏工作。

  52.推进队伍专业化建设。坚持理论武装、党性教育、业务培训、实战训练相结合,持续深化大学习大培训工作。推进岗位练兵长效机制建设,持续抓好为期三年的监狱戒毒警察实战大练兵活动。加大招录具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人员的力度,建立内部“传帮带”机制,加强法治业务培训,持续提升司法行政法治专门人才队伍建设水平。继续办好“青年论坛”,建立储备干部人才库,畅通年轻干部上升通道和流动渠道。

  53.强化队伍职业化建设。深化“身共处、情相融、心相通”,增强司法行政队伍凝聚力。持续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条件下的从优待警工作,推动干警紧急医疗救治机制落地落实,切实解决广大干警的实际困难。加大表彰奖励工作力度,大力培育选树司法行政队伍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加强司法行政文化建设,充分发扬为民服务孺子牛、创新发展拓荒牛、艰苦奋斗老黄牛的优良传统,持续弘扬和培育职业精神,增强司法行政队伍职业认同感、归属感。

(来源:广东省司法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