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深圳市司法局购置办公家具项目
项目预算:人民币壹拾伍万叁仟伍佰元整(¥153,500.00)
一、项目概况:
1.货物总览
2.货物运输
本次招标采购的货物包含运送至指定地点并进行安装,供应商承担本次货物的运输、装卸及相应的保险费用。
3.服务期限
于2021年10月11日前将货物运送至指定地点并进行安装。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提供声明函):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提供声明函)
(6).本项目不允许将工作内容拆开投标或者分包、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有替代方案。
(7)投标材料中应包含但不限于:投标文件、管理体系认证、项目经理资质、同类项目经验、加盖公司公章的公司法人证明文件、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请将投标所需材料一式5份(1正本4副本)密封加盖公章;
三、投标及开标时间、地点
1.投标文件接受开始时间:2021年9月22日
2.投标文件接受截止时间:2021年9月28日
3.投标截止时间后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四、投标文件份数
投标文件一式五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四份。(请将标书密封在同一文件袋中,谢谢)
五、评审方法
本次投标采用综合评标法进行评审,评委打分定标,评委对每个通过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且报价不超过预算控制金额的投标供应商进行打分,得分最高的投标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采购人将于投标截止后10个工作日内,召开评标会议选定1家中标单位,中标结果将在司法局外网进行公示。(具体评分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六、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深圳市司法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路72号天平大厦1605室(请将标书密封并在封面附上公司名称和联系人姓名、电话)
采购联系人:林慧琪
联系电话:83057168
(请有意向的供应商电话报名并领取相关文件)
深圳市司法局
2021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