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深圳市司法局移动执法办案应用项目
项目预算:人民币叁拾陆万捌仟元整(¥368,000.00)
一、项目概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以来,我市社区矫正对象人数不断增加,对应的日常矫治教育工作任务量不断攀升。在对社矫对象进行个别教育谈话时,存在记录不完善、谈话记录查询不方便、证据未保全等现象,一定程度影响了教育改造工作质效。根据社区矫正的实际业务工作的要求,为了更好地发挥个别教育谈话在社区矫正中的作用,提升工作人员和社矫警察的工作效率,进一步完善执法监督工作,我局申请开展拟采购社区矫正移动谈话应用系统,解决执法难题,深化执法监督管理,让风险隐患得到及时防范和化解,让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社矫警察放心依法执法,社矫专项执行工作主要进一步提高全市社矫监管安全和执法规范水平,建立完善的智慧化的社区矫正监管模式。
二、项目内容
针对全市社区矫正人员,基于司法云终端定制移动谈话轻应用。可实现移动谈话录音转写、回听和上传功能。
1.可实现语音转写:可对教育谈话中的社矫警察及社矫对象双方的语音进行实时的文本转写,转写完整度需高达98%以上,安静场景下转写正确率高达百分之95%以上,方便快速、准确记录笔录内容。
2.可实现教育谈话过程中噪声抑制。
3.拾音设备使用便捷:无需文件导入导出,自动传输至社区矫正移动谈话应用系统,拾音设备可轻松携带。项目需求数量40台。
4. 社区矫正移动谈话应用系统可实现与智慧矫正管理平台进行对接,开放接口,进行教育谈话完成后拾音器相关的文字材料通过社区矫正移动谈话应用系统可自动传输保存至智慧矫正管理平台,全程留痕。
三、服务期限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四、项目预算
本服务项目预算为叁拾陆万捌仟元整(¥368,000.00),包括标准立项、起草、征求意见、审查、发布各阶段的调查研究、材料梳理、会议研判等开展项目的必要费用。报价应当满足以下要求:
1.报价均以人民币为单位,精确至个位数;
2.投标总价不得高于预算限额;
3.统一投标文件不得出现两个以上的报价;
4.不得无合理原因低于成本报价。
五、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审核;若更换为三证合一,则提供三证合一原件审核);
3.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被禁止参与深圳政府采购投标活动;
4.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
5.本项目不允许将工作内容拆开投标或者分包、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有替代方案。
六、评标方法
本次投标采用综合评标法进行评审,评委打分定标,评委对每个通过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且报价不超过预算控制金额的投标供应商进行打分,得分最高的投标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
采购人将于投标截止后10个工作日内,召开评标会议选定1家中标单位,中标结果将在司法局外网进行公示。
七、投标及开标时间、地点
1.投标文件接受开始时间:2021年11月26日
2.投标文件接受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日
3.投标截止时间后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八、投标文件份数
投标文件一式五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四份。(请将标书密封在同一文件袋中,谢谢)
九、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深圳市司法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路72号天平大厦1605室(请将标书密封并在封面附上公司名称和联系人姓名、电话
采购联系人:林慧琪
联系电话:83057168
(请有意向的供应商电话报名并领取相关文件)
深圳市司法局
2021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