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箱登陆 移动门户 广东省司法厅 深圳市司法局微信 深圳市司法局微博 数据开放 无障碍浏览 进入关怀版 我的主页

网站支持IPv6

当前位置:首页 > 专题专栏 > 法律援助 > 常见问题

广东省法律援助条例之二十二

来源: 日期:2022-03-22 字号:[] 人工智能朗读:

  第三十二条    法律援助机构受理法律援助申请,应当进行登记,接收申请材料,出具接收凭证,注明日期。

附件下载: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