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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来源: 日期:2024-01-31 字号:[] 人工智能朗读:

  2023年,深圳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深圳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坚定扛起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先行示范城市的历史使命,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要求,朝着率先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目标,扎实推进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在2022年度法治广东建设考评中获评优秀等次,连续三年全省排名第一。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法治政府建设扎实有力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圳市委、市政府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把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扎实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部署与建设法治先行示范城市的历史使命一体推进,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党组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等安排传达学习法治建设相关议题60个,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主题,举办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暨“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

  (二)坚持和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法治建设的部署要求。制定《深圳市党政工作部门和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组织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

  (三)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配合中央依法治国办督察组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先行示范城市的意见》调研式督察。完成行政处罚执行情况专项法治督察并推进问题整改。开展全市首宗个案法治督察。组建深圳市“1+1+N”法治督察员队伍。发挥法治考评指挥棒作用,与法治督察挂钩联动。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遴选33个优秀项目在全市复制推广,推荐7个项目参与全国第三批法治政府建设单项示范创建。

  (四)持续探索法治政府建设的深圳路径。率先探索企业合规体系建设等9项体现深圳特色、具有全国示范意义经验成果,获中央依法治国办高度肯定,并由省委依法治省办向全省推广。破产制度突破创新等7项法治政府建设领域改革举措被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纳入“再次推广深圳综合改革试点创新举措和典型经验”向全国推广。

  二、锚定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不断完善政府机构职能体系

  (一)优化政府机构职能。落实中央和省部署要求,围绕金融、科技、社会、数据等重点领域推进新一轮机构改革。常态化推进行政权力事项标准化、规范化,在省政务服务网公布权责清单共6587个主项、8777个实施清单。发挥城市治理监管空白快速裁决机制和民生诉求快速裁决机制作用,完善消费维权、社会保障等事项的民生诉求职责清单。

  (二)深化“放管服”改革。出台《2023年深圳市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持续探索优化固定资产投资决策和审批流程。按企业信用风险综合分数等级实施差异化监管。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随信齐查查”跨部门联合监管等模式在全省复制推广。市场监管部门在烟草等18个信用好、风险低领域推行“互联网+监管”方式。

  (三)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出台《深圳市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2023—2025年)》,从完善营商环境制度、规范文明监管执法等领域促进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开展反不正当竞争专项执法行动。发布全省首个企业商业秘密管理市级地方标准。开展粤港澳联营律师事务所改革试点和中外律师事务所联营试点。以“调解优先”倡议推动商事调解作为解决争议首选方式。制定全国首个全面推进企业合规建设的政策性文件、首个企业合规建设地方标准,成立全国首个企业合规协会。

  三、坚持质量与效率并重,不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加强重点领域和新兴领域立法。推动出台光明科学城发展促进条例、前海合作区投资者保护条例、成品油监督管理条例、居民生活用水电燃气价格管理若干规定等一批立法项目。市政府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法规议案11件,制定规章12件。废止8项规范共同行政行为的政府规章。

  (二)优化立法工作机制。优化联席会议、定期通报、征求意见、立法计划协调机制,增强政府立法与人大立法协同性。实施政府立法工作联系点扩点提质计划,制定政府立法工作联系点征求意见工作指引,新增联系点33家。

  (三)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完善全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查询平台。审查各部门规范性文件132件,通过117件;审查各区提请备案的规范性文件106件,同意备案106件;向省政府和市人大常委会报备规范性文件11件。加强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四、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不断完善行政决策制度体系

  (一)抓好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落实。全面实施《深圳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明确决策责任。福田区、龙岗区印发重大行政决策工作全流程指引,宝安区印发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指南(试行)。

  (二)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出台《政府项目合规审查指引》,强化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标准化建设。探索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改革,光明区成立全市首家公职律师事务所。市政府法律顾问全年出具法律意见790份,审查合同335份,参与处置历史遗留问题44宗。

  五、聚焦行政执法质量提升,不断完善行政执法工作体系

  (一)健全执法工作机制。调整前海合作区综合行政执法体制。制定优化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机制的补充公告,修订小散工程管理办法。开展第二次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评估。

  (二)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公安部门攻坚治理“飙车炸街”、黑车拉客等群众反映突出问题;深度治理高空抛物问题,相关警情同比下降27.8%。交通运输部门加大“两客一危”车辆及机场、火车站等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实施行政处罚20172宗。卫生健康部门分别开展医疗服务“医安”、公共卫生“健安”专项行动8个、14个。市场监管部门开展民生领域“铁拳”行动,立案查办17266件。

  (三)规范执法程序。全面清理全市行政裁量权基准。公布《深圳市市直单位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第一批)》,建立清单动态更新机制和适用情况定期报送机制,累计适用清单事项约8900次、减免金额30268万元。坪山区出台全市首部《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制度汇编与城管领域执法指南》。

  (四)创新执法方式。在全市推广“场景式”执法培训。组织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参与案卷评查等活动20余场。生态环境部门运用污染源“在线纠错”科技手段执法。建筑施工“远程喊停”非现场监管新模式升级至3.0版。市场监管部门构建数字化知识产权行政司法协同保护云平台。

  六、围绕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不断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一)提升行政调解工作水平。推广龙华区“1+3+6+36”行政调解模式以及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行政调解经验做法。举办深圳市首届调解员职业技能竞赛。全市行政调解组织增至159个。

  (二)有序开展行政裁决试点。建立健全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与司法衔接工作机制,专利侵权领域办理行政裁决案件43宗,发布全国首例《知识产权行政禁令决定书》。政府采购领域率先建立“三随机两公开一横一纵相互制衡”内控机制,率先将调解引入裁决机制,率先建立专家审理制度。

  (三)加强和规范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市本级新收行政复议案件6180件,受理后办结(含上年结转)5131件。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行政复议首选率超过80%。发出首份综合性行政复议建议书,共发出建议书13份。制定行政复议抄告规定,建立全市统一的抄告制度。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应诉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提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

  (四)完善突发事件应对体系。印发《深圳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修订《深圳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编制《深圳市应急管理局社会应急力量规范管理指引》、《深圳市社会应急力量参与应急救援经费补贴工作指引》,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突发事件应对。开展市级社会应急力量调查摸底与能力评估。推动基层应急管理服务站建设,推进“应急第一响应人”工作。

  七、立足制约监督全覆盖无缝隙,不断完善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

  (一)构筑监督合力。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846件、政协提案554件。全市法院受理行政诉讼案件6198件(含旧存)。全市检察机关受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1984件,全市行政公益诉讼立案505件。全市审计机关完成审计(调查)项目229个,提出审计建议909条。

  (二)深化行政权力监督。市政府督查督办事项超3000项。开发决策督办系统可视化展现市政府决策事项进展情况。严格实施督查检查工作总量控制和计划管理。开展行政执法不规范专项整治,常态化开展案卷评查9次,评查案卷1636宗。龙华区打造政府投资工程廉洁合规数字治理新模式。

  (三)加强政务公开和政务诚信建设。出台《深圳市深化政务公开助力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办理依申请公开1.5万余件。探索构建政府失信企业合法权益救济补偿机制。罗湖区打造场景式服务式政府门户网站,连续七年获得中国政府网站绩效评估第一。南山区在省内率先开展政务诚信试点探索。

  八、推进智能高效的法治政府建设,不断完善科技保障体系

  (一)推进政务数据共享。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发布资源目录1.88万类,归集共享数据总量达200亿条。公安部门打造“生命至上、接警即查”失联人员查找中心。

  (二)推进“互联网+监管”执法。22家市直单位和各区通过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或国家“互联网+监管”平台报送数据累计3648万条。卫生健康部门建设“智慧卫监”新型“互联网+监管”综合信息平台。市场监管部门建立预付式经营主体监测预警平台。

  同时,深圳法治政府建设还存在一些短板弱项,如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总结还需强化,践行依法行政理念还需加力,法治政府建设水平还不均衡等。下一步,深圳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坚持将政府行为全面纳入法治轨道,加强实践创新和经验总结,自觉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解决问题,发挥法治考评“指挥棒”作用,抓法治督察促依法行政水平提升,着力提高行政执法队伍素养与执法办案能力,聚焦法治政府建设薄弱环节,持续推进示范创建,以点带面保均衡、促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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