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21日,我局通过本单位门户网站和深圳市司法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征集规范性文件《深圳市突发事件军地应急联动工作机制实施办法》(深应急规〔2016〕1号)废止失效的清理意见。截至2019年11月5日,共收到社会公众意见2条(附件),现按规定向社会公示。感谢社会各界对该项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特此公告。
附件:《深圳市突发事件军地应急联动工作机制实施办法》(深应急规〔2016〕1号)废止失效征求公众意见及采纳情况表
深圳市应急管理局
2019年11月12日
附件
《深圳市突发事件军地应急联动工作机制实施办法》(深应急规〔2016〕1号)废止失效征求公众意见及采纳情况表
序号 |
反馈意见 |
采纳情况 |
理由 |
1 |
机构改革后,我市有关党政机关职责和名称均有变化,原有办法已不再适用,支持废止 |
采纳 |
意见合理、符合实际。 |
2 |
原有文件的部分内容已不符合实际情况,不具有指导意义,支持废止 |
采纳 |
意见合理、符合实际。 |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