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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深圳市企业新型学徒制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征求意见收集及采纳情况的说明

来源:深圳市司法局 日期:2019-07-04 字号:[] 【内容纠错】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19年6月12日-6月25日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对《深圳市企业新型学徒制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得到了市民的关注,根据《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305号)第十三条规定,现就公开征求意见期间收集到的公众意见及采纳情况说明如下:

序号

单位或人员

意见或建议

采纳情况

说明

1

黄小姐

建议明确企业导师的基本条件,保障师傅带徒的质量。

采纳

第十二条规定对企业健全新型学徒制基本管理制度提出具体要求;其中第四项规定,“每个班指定3名以上优秀高技能人才承担带徒任务,指定其中1名负责牵头的企业导师为首席技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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