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市非营利组织管理,我委会同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起草了《深圳市财政委员会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废止<深圳市财政委员会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相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根据《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305号),我委会同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于2018年10月26日至11月5日之间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接下来,我委与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将按照印发规范性文件有关规定进行下一步工作。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
2018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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