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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深圳市基础设施投资基金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集意见的结果反馈

来源:市法制办 日期:2018-10-19 字号:[] 【内容纠错】

  近期,市发改委就《深圳市基础设施投资基金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截止2018年10月5日,市发改委总收到2条相关意见,感谢广大市民群众对市发改委工作的关注和支持!相关意见及反馈内容如下:

  一、市民一建议。

  建议以适当形式公开基础设施基金使用情况。

  反馈:市基础设施基金行业子基金社会投资人名单会在市政府审定后通过市发改委官网进行公示,正在研究直接投资项目向社会公示的可行性。

  二、市民二建议。

  建议管理费按照市场规则收取。

  反馈:市基础设施基金由于其政策性和投资项目周期普遍较长等特征,前期成本无法覆盖,现参考市引导基金、鲲鹏基金、天使投资引导基金、海洋基地基础设施基金的管理费收取方法,采取五年内按照成本覆盖的方式计提管理费,运作成熟后,按基础设施基金实际投资额的一定比例进行收取。

  感谢广大市民群众对市发改委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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