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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气象局关于公开征求《深圳市气象探测环境保护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反馈

来源:深圳市法制办 日期:2018-09-17 字号:[] 【内容纠错】

  2018年8月21日至8月31日,深圳市气象局通过深圳政府法制信息网、深圳市气象局门户网站面向社会各界征求对《深圳市气象探测环境保护细则(征求意见稿)》的意见,现将收集的意见建议和采纳情况反馈如下:

  一、收集意见和建议情况

  公开征求意见的通告发布在深圳政府法制信息网、深圳市气象局门户网站,社会公众可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反馈意见和建议,此次公开征求意见共收到2份意见建议。

  二、采纳情况

序号

意见提出单位或个人

具体意见建议

采纳情况

说明

1

市民

王先生

对建设项目进行前期咨询,主要评估什么内容?结果有哪些?

解释说明

初步评估内容:符合/不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的要求。

评估结果:对气象探测环境无影响/造成影响。如有影响,会给出建议调整的方案。

2

市民

刘先生

第八条的评估是否属于行政审批事项?

解释说明

不属于,根据《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避免危害气象探测环境行政许可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29号)规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负责本行政域内新建、扩建、改设工程避免危害气象探测环境行政许可的实施和管理工作。

  感谢社会各界对我局工作的积极支持和提出宝贵意见。

  深圳市气象局

  2018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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