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8月21日至8月31日,深圳市气象局通过深圳政府法制信息网、深圳市气象局门户网站面向社会各界征求对《深圳市气象探测环境保护细则(征求意见稿)》的意见,现将收集的意见建议和采纳情况反馈如下:
一、收集意见和建议情况
公开征求意见的通告发布在深圳政府法制信息网、深圳市气象局门户网站,社会公众可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反馈意见和建议,此次公开征求意见共收到2份意见建议。
二、采纳情况
序号 |
意见提出单位或个人 |
具体意见建议 |
采纳情况 |
说明 |
1 |
市民 王先生 |
对建设项目进行前期咨询,主要评估什么内容?结果有哪些? |
解释说明 |
初步评估内容:符合/不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的要求。 评估结果:对气象探测环境无影响/造成影响。如有影响,会给出建议调整的方案。 |
2 |
市民 刘先生 |
第八条的评估是否属于行政审批事项? |
解释说明 |
不属于,根据《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避免危害气象探测环境行政许可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29号)规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负责本行政域内新建、扩建、改设工程避免危害气象探测环境行政许可的实施和管理工作。 |
感谢社会各界对我局工作的积极支持和提出宝贵意见。
深圳市气象局
2018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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