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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公开征求《 深圳市经济适用住房取得完全产权和上市交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结果反馈

来源:深圳市法制办 日期:2018-07-17 字号:[] 【内容纠错】

  为规范我市已售经济适用住房取得完全产权活动,根据国家、省和我市相关法规政策规定,我局制定并于2015年6月30日发布《深圳市经济适用住房取得完全产权和上市交易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暂行办法》规定有效期3年,于2018年6月底到期。在《暂行办法》的基础上,结合其实施过程中所面临的问题,我局制定了《深圳市经济适用住房取得完全产权和上市交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并就《办法》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截至2018年7月1日,我局共收到14条相关反馈意见。我局已对相关意见逐条研究,处理情况见附件。感谢市民对我局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附件:公开征求意见采纳情况表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2018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