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委就《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战略性新兴产业扶持计划项目验收服务工作指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截至2021年8月26日,我委共收到2条相关意见和建议,相关意见及建议采纳情况摘要如下。
一、建议一
建议将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国家级行业协会”的表述修改为“项目所在行业的全国性行业协会”。
采纳情况:已采纳。
二、建议二
为强化外部监督,建议增加“项目单位可向市发展改革委投诉反映项目验收服务机构在验收过程中存在的违规行为”相关表述。
采纳情况:已采纳。已将第八章第三十九条相关表述修改为“市发展改革委将根据验收服务开展情况,采取现场监督、事后评价和受理投诉等方式对项目验收服务机构的组织能力和服务水平等进行评价”。
感谢广大市民群众对我委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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