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激发消费活力促进消费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深府办规〔2020〕8号)及市政府有关工作部署,我局起草了《深圳市二手小汽车交易周转指标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提高文件草拟质量,于7月21日至8月20日对外公开征求了意见建议。期间,共收到电子邮件12封,纸质信函11封,门户网站留言4条。经整理归类,与《深圳市二手小汽车交易周转指标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相关的意见建议共6条。经认真研究,直接采纳意见1条、部分采纳意见1条、未采纳意见1条、解释说明3条,现将意见征求及采纳情况予以公开。其他与本次意见征求无关的意见建议,已单独进行反馈。
特此公示。
附件: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深圳市二手小汽车交易周转指标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情况汇总表
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