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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关于推动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社会征求意见收集及采纳情况的说明

来源: 日期:2021-09-18 字号:[] 人工智能朗读:

  市人力资源保障局于2021年9月6日发布《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开征求〈关于推动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得到了市民的关注,根据《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305号)第十三条规定,现就公开征求意见期间收集到的公众意见及采纳情况说明如下:

  网上公开征求意见收集及采纳情况

单位和个人

提出的意见或建议

采纳情况

情况说明

市民

为更好做好大湾区规则衔接机制对接,建议对于获得港澳特区政府资助的创业项目一律给予配套资助(每个港澳青年或每家港澳青年企业只给予一次资助),包含但不限于香港青年发展基地、香港创新及科技基金、澳门青年创业援助计划、香港科学园、香港数码港等资助计划。

部分采纳

对港澳特区政府资助项目进行配套资助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尚属首次,后续我局将根据该项政策实施情况,结合资金预算,统筹考虑是否进一步扩大配套资助范围。

市民

对于基地内企业自主招聘的港澳青年实习生,建议按照一定比例给予资助,增强招聘实习生的灵活性。(疫情、实习计划等因素往往与企业实际招聘实习生需求不同步,可对每家企业招聘实习生的总量进行限制、年度实习资助经费总额限制)

采纳

我市现行关于港澳青年实习补助政策依据为《深圳市进一步稳定和促进就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深府规〔2020〕5号),下一步将在修订完善政策时予以统筹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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