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见>的通知》要求,切实加强我市文物保护传承力度,提升文物保护利用管理水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草拟了《深圳市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为保障公众知情权和参与权,提高文件草拟质量,现就《深圳市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因时间较紧,有关单位和社会人士可在2019年12月6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馈: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1050杨莹收,联系电话:88102545(邮编5180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yying @szwtl.gov.cn
附件:1.深圳市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
2.《深圳市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19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