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我市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规范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产品认定活动,加快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产品推广应用,进一步提高我市建筑废弃物处置水平,我局组织编制了《深圳市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企业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深圳市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产品认定办法》(征求意见稿)和《深圳市建筑废弃物减排与综合利用激励办法》(征求意见稿),根据《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305号),现就《深圳市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企业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深圳市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产品认定办法》(征求意见稿)和《深圳市建筑废弃物减排与综合利用激励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19年11月29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馈: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福田区振华路8号设计大厦410室张影收,联系电话:83788715(邮编518031),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 huangqin@zjj.sz.gov.cn
附件:1.《深圳市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企业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深圳市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企业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3.《深圳市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产品认定办法》(征求意见稿)
4.《深圳市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产品认定办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5.《深圳市建筑废弃物减排与综合利用激励办法》(征求意见稿)
6.《深圳市建筑废弃物减排与综合利用激励办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2019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