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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公开征求《深圳市中小幼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来源:深圳市司法局 日期:2019-10-14 字号:[] 【内容纠错】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培养造就职业素质高和专业能力强的教师队伍,构建多元开放、引领教师发展的继续教育体系,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结合深圳实际情况,深圳市教育局起草了《深圳市中小幼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提高文件草拟质量,根据《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305号),现就《深圳市中小幼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19年10月28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馈: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罗湖区泥岗西路1068号深圳市教科院528室方老师收,联系电话:82672192(邮编518023),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jsfzyjzx@sz.edu.cn。

  附件:1.《深圳市中小幼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2.《深圳市中小幼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深圳市教育局

  2019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