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以更大力度支持民营经济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深府规〔2018〕23号),进一步加大对我市中小微企业银行贷款支持力度,我局在征集各相关单位和银行机构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对《深圳市中小微企业银行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下称《实施细则》)进行了修订,形成了《深圳市中小微企业银行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下称《实施细则》)。
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提高文件草拟质量,根据《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305号),现就《实施细则》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19年8月1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馈: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福田区新洲路4009号707室,联系电话:0755-83051682(邮编518048),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zhaojian@zxqyj.sz.gov.cn。
附件:1.深圳市中小微企业银行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2.《深圳市中小微企业银行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修订说明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7月23日